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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山县2025年冬季取暖清洁煤供应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03 09:10

方政办发〔2025〕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方山县2025年冬季取暖清洁煤供应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2025年冬季取暖清洁煤供应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少燃煤污染,保障居民温暖过冬,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全县人民温暖过冬,根据吕梁市能源局《关于冬季清洁煤供应2024年通报暨2025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吕能源发〔2025〕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供暖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洁煤供应单位

根据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全县清洁煤供应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倡议书》精神,我县辖区范围内的煤矿企业积极响应县政府倡议,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愿申请为全县农户冬季取暖使用清洁煤提供供应服务,山西方山汇丰新星煤业有限公司主动负责向马坊镇、积翠镇进行清洁煤供应;山西方山金晖瑞隆煤业有限公司主动负责向圪洞镇、峪口镇、北武当镇进行清洁煤供应;山西方山金晖凯川煤业有限公司主动负责向大武镇进行清洁煤供应。

二、供应时间

2025年度冬季清洁煤取暖供应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2026年3月31日。取暖季结束后,发出的过磅单同时作废。

三、供应范围

2025年度冬季清洁煤取暖供应范围为我县未实现集中供热及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镇、村;已安置在城镇集中供热区的农村移民搬迁户及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户)取暖用煤不在供应范围之列。

四、清洁煤供煤标准

2025年度冬季清洁煤取暖供应标准为:热值5500大卡以上、硫分低于1%、灰分低于16%的块煤。

五、清洁煤供应方式

(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镇、村配合,根据户口信息结合房产证明、居住状况逐村逐镇进行统计、汇总,最终测算全县本采暖季清洁煤需求量,同时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清洁煤需求统计汇总表报县发改局;

(二)由山西方山汇丰新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方山金晖凯川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方山金晖瑞隆煤业有限公司,向各自负责的镇、村提供清洁煤采购及配送工作;供应企业严格按清洁煤标准进行采购;

(三)清洁煤供应以户为单位,每户不超1吨,农户自付500元/吨。各镇与供煤企业签订供应协议,并指导村委按照需求名单收取农户自付款后交由供应企业,由供应企业接收确认后配送至指定地点。农户另需购煤,由镇政府协调农户向企业按市场价格购买;

(四)发改局统一制定过磅单交由各镇政府,由镇政府分发到各村委,过磅单由村委负责人、镇包村干部审核签字并加盖镇、村公章后方可生效;过磅单一式四联,供应企业、用煤户、镇政府各一联;

(五)供应企业按照各镇政府提供的供应名单,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到指定地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冬季清洁煤供应工作既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以及清洁煤供应企业,坚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保障民生供暖供能的主体责任,一切从实际出发,采取更加细致全面有力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落实落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冬季取暖用煤发放到户和禁煤、散煤管控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各镇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非法储(售)煤场(点)的打击取缔,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农户燃烧劣质散煤,对农户购买的不符合要求的劣质散煤予以收缴;指定专人协调、配合供应企业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清洁煤调度、统计、配送等工作,同时每月3日前将上月各村过磅单收集、汇总并核对后签字、盖章统一交回县发改局(发改局一联);

(2)方山县环境保护分局负责清洁煤供应企业环保设施的监督管理;

(3)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清洁煤的计量和质量监管,要定期不定期对清洁煤供应企业进行取样抽检,必须保证硫份、灰份、发热量等指标达标,并按时提供检测报告,同时对接镇政府做好非法售煤点打击取缔工作;

(4)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向禁煤区内拉运煤炭车辆,对查扣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民用煤,及时移交市场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处理,同时做好清洁煤配送车辆的道路安全工作;

(5)公安部门负责对清洁煤供应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的处理;

(6)供应企业负责清洁煤调运、供应和配送工作,并建立供应台帐,做好质量化验,配合镇政府将清洁煤安全运送到指定地点,并指定专人将每日供应数量向镇政府、县发改局进行报送;

(7)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清洁煤供应工作,督促各镇、各部门及供应企业认真履行职责,并向政府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8)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汇总各镇上报的清洁煤需求统计,并将汇总后的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县发改局。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强化环保意识、卫生意识、节约意识、法律意识,自觉服从政府安排,自觉禁煤控煤,采取灵活多样措施,清洁过冬、温暖过冬、节能过冬。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各镇和部门履职情况,对借冬季取暖用煤供应之机谋取不当利益的,经调查属实将严肃处理,确保全县人民温暖过冬和散煤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5年方山县    村冬季清洁煤需求统计表

  2、2025年方山县    镇冬季清洁煤需求统计汇总表

  3、2025年方山县各镇冬季清洁煤需求统计汇总表


附件:1

2025年方山县           村冬季清洁煤需求统计表

村委(签字、盖章):       镇政府(签字、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清洁煤需求量

(吨)

备注



































































合计:    户                       清洁煤需求量:     吨

说明:此表由各镇组织填报,农业农村局最终审核,各村、镇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村、镇、农业农村局各留一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