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方山县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2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3-25 09:34
【图解】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关于《关于印发方山县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2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解读
方政办发〔2022〕11号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方山县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
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巩固提升我县空气质量成果,坚持“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聚焦秋冬季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当前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在重点区域治理、冬季清洁取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工作目标
完成市下达我县的大气约束性指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继续保持全市前列,PM2.5年均浓度、优良天数持续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倍量削减等要求,坚决控制“两高”项目。(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落实属地负责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散乱堆场所的排查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关停取缔一起。(各镇落实)
(二)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3.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稳步推进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现县城建成区、城乡结合部东沟村、建军庄村集中供热应接尽接。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改造路径。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煤改气等其它清洁能源为辅,以镇为单元,采取联片改造方式,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有改造计划的镇要加快完成确村确户,于2022年4月30日前制定清洁取暖年度改造工作方案并报县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各镇落实)
4.强化散煤管控。“禁煤区”范围内禁止散煤进入,防止散煤复燃。发改局要组织做好“禁煤区”外洁净煤供应保障。县市场局要加大煤质抽检,对民用散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要达到20%以上,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煤区”销售散煤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县发改局牵头,县市场局、县公安局、各镇落实)
5.开展建成区燃煤炉灶、锅炉综合治理。对建成区燃煤炉灶、锅炉特别是小作坊、商铺、饭店的燃煤炉灶、锅炉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制定取缔方案,改用清洁能源。(县发改局、县市场局、县住建局牵头,圪洞镇落实)
(三)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6.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推广新能源车辆使用,新增或更换的出租车、网约车、环卫车辆、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市政公共领域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交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和销毁。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升级。(县交通局牵头,县交警队、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县住建局配合)
7.持续开展车用油品质量抽检。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其中,加油站车用汽柴油全年抽检覆盖率力争达到30%以上,对油库(含企业自备油库)抽查比例每月不少于20%,重点区域不少于30%,实现年度全覆盖。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一经发现,坚决取缔,严防死灰复燃。(县市场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公安局配合)
(四)综合管控面源污染
8.强化扬尘综合治理。持续加大市政管网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以及交通道路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城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查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住建部门要添置洗扫、喷雾车辆,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城区主干道路、街道及209国道城区段路面实行机扫作业,经常性开展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城市公共设施保洁清洗,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至少要达到90%以上。要及时做好雨后道路清洗工作,对于路面抛洒积尘严重、出现沙尘和重污染天气时要加大道路清扫频次,实施全天候增湿降尘清洁工作。(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交警队、圪洞镇配合)
9.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禁止露天烧烤,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要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县住建落实)
10.强化秸秆、垃圾、烟花爆竹禁燃监管。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加强禁燃宣传,强化监管,要逐村,逐户签订承诺书,分片逐地明确责任人,发挥网格化监管力量,加强执法巡查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局、各镇落实)
四、攻坚行动
(一)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1.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汽修喷涂、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抽检工作,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加强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负责)
12.实施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以汽修喷涂、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高温天气高温时段错峰生产。县城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高温时段错时作业。鼓励加油站出台错峰加油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错峰加油错时加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与执法联动,充分发挥走航监测的精准溯源和固定监测点位作用,及时精准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落实)
(二)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3.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以能源、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为重点,按照企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14.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动态管理,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夯实“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完善区域联防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有效实现重污染“削峰降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
(三)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5.开展柴油货车常态化联合执法。完善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县交警队牵头,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配合)
16.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加强柴油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监管,全面清零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加大柴油使用环节抽测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县市场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各有关单位对行政区域、行业领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要制定实施方案,应急预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实施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管理。各镇、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动态调度,亲自督办,及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要全面落实相应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司其职,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做好各自领域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科技支撑。加强空气质量区域传输通道监测能力建设,购置走航监测、激光雷达等监测设备,满足区域大气污染源精确锁定及联防联控需求。发挥新科技手段在精准发现问题和分析优势,充分依托吕梁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团队,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颗粒物源解析等工作,提升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目标考核
将《方山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纳入考核,实施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质量双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镇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严格执法监管
定期不定期对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排污许可证持证情况等进行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现场管理混乱、无组织排放严重的,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要重拳打击,落实企业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
附件:方山县2022年空气质量巩固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方山县2022年空气质量巩固重点任务清单 | |||||
序号 | 目标任务 | 措施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 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倍量削减等要求,坚决控制“两高”项目。 |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 长期坚持 |
2 | “散乱污”企业、散乱堆场 | 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落实属地负责制,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散乱堆场所的排查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发现一起关停取缔一起。 | 各镇落实 | 长期坚持 | |
3 | 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 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 实现县城建成区、城乡结合部东沟村、建军庄村集中供热应接尽接。以镇为单元,采取联片改造方式,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优先推进积翠镇赵庄、水沟湾村,圪洞镇阳湾村清洁取暖。有改造计划的镇要加快完成确村确户,于2022年4月30日前制定清洁取暖年度改造工作方案并报县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各镇落实 | 2022年10月底前 |
4 | 加强站点周围基础设施建设 | 气象局院内及站点南部裸露耕地绿化;站点南部住户通行道路硬化;站点周边设垃圾桶。 | 圪洞镇、住建局 | 2022年3月底前 | |
5 | 完成建成区燃煤炉灶、锅炉综合治理 | 建成区燃煤炉灶、锅炉特别是小作坊、商铺、饭店的燃煤炉灶、锅炉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制定取缔方案,分类处置,对用取暖燃煤锅炉全部集中供热,对豆腐(碗托)小作坊、商铺、饭店的燃煤炉灶、锅炉全部取缔,改用清洁能源。 | 圪洞镇、住建局、市场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2022年5 月底前 | |
6 | 加强散煤管控 | “禁煤区”范围内禁止散煤进入,防止散煤复燃。发改局要组织做好禁煤区外洁净煤供应保障。县市场局要加大煤质抽检。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以及在“禁煤区”销售散煤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 发改局、市场局、各镇 | 2022年10月 底前 | |
7 | 综合管控面源污染 | 强化扬尘综合治理 | 加大市政管网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以及交通道路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县城主要道路及背街小巷等部位的扬尘污染管控,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城市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查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交警队、圪洞镇配合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8 |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 禁止露天烧烤,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要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 | 住建局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
9 | 强化秸秆、垃圾、烟花爆竹禁燃监管 | 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加强禁燃宣传,强化监管,要逐村,逐户签订承诺书,分片逐地明确责任人,发挥网格化监管力量,加强执法巡查检查。 | 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公安局、各镇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
10 | 攻坚行动 | 实施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 | 以汽修喷涂、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高温天气高温时段错峰生产。县城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高温时段错时作业。鼓励加油站出台错峰加油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错峰加油错时加油。 | 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落实 | 2022年6月 至10月 |
11 | 开展柴油货车常态化联合执法。 | 完善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 县交警队牵头,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配合 | 长期坚持 | |
12 | 车用油品质量抽检 |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检 | 市场局、工信局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