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方山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5-01 09:51
方政办发〔202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方山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方山县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0〕22号)和中共方山县委、方山县人民政府《方山县脱贫攻坚决战完胜行动方案》(方发〔2020〕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实现乡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构建覆盖广泛、层次多样、类型丰富的农民培训新格局,真正打通农民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提升,打好全面收官之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围绕“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目标,按照“分层分类、融入产业,强化培育、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提质增效”的思路,建立培训档案、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模式,切实提高培训的精准性、实效性、技能性和普及性,为全县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657人、培训发证率90%以上,其中:选送到吕梁技校、吕梁会校由市级专项资金培训的各类新型农民185人;本县负责培训472人、颁证技能证423人,分别是使用中央资金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经营管理型农民95人,使用省级资金培训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377人。
选送市级培训的各类新型农民,按照市级开班要求,由乡镇根据培训需求确定农民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再由相关部门准时送培训地点;本县培训任务要严格按照培训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筹备阶段(5月底前)
1.做好建档立卡。精准掌握全县农民的基本信息、培训需求、培训时间,以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从业人员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为重点,按照“一人一卡”的要求,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调整,针对性开展培训。要切实抓好培训信息入库工作,及时将参训学员、培训机构、教学内容、综合考评、证书颁发等信息入库。
2.明确培训对象。根据建档立卡培训需求,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优先培训行业重点人才和重点专业,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乡村干部、乡村财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和农业经纪人,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或直接从事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等行业的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三是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涉农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0周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任务优先将产业扶贫带头人作为培训对象;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优先将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户中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人员作为培训对象。各乡镇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3.遴选培训机构。本县培训任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职教中心、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培训资源,通过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向社会公开、省级备案的程序,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科学选定培训机构,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超过5个。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学员整个培训期间教学实践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台账。对当年培训不达标准或完不成任务的,将酌情取消下年培训资格。
4.丰富培训内容。培训机构要按照精细培训、因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和《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纲》要求,科学设置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公共课程要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等;专业课程要突出就业技能、创业创新、种养技术、绿色发展、现代信息、项目管理、品牌打造、市场营销、融资担保等现代农业职业技能,确保培训的针对性、技能性、实用性。
5.遴选师资与教材。组织调动农业科技人才全方位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建立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的专家、长期服务农业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各类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各地具有实践经验的乡土人才组成师资队伍和创业导师团队。注重选拔知识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能够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受农民欢迎的专家担任农民培训教师,打造一批名师队伍。要开门遴选师资,鼓励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县授课,建立授课效果考核评价机制和师资淘汰更新机制。参照《关于发布<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2019年)>的函》(农培办〔2019〕3号)和《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书目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第379号),相近专业和综合类教材优先选用目录教材,尤其是我省入围教材。要为参训农民购买正规出版发行的培训教材,不能以简单明白纸代替。同时做好地方区域特色教材的开发和组编工作。
(二)实施阶段(11月底前)
1.科学组织培训。使用中央资金组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精准扶贫95人,分两个班培训、每班40-55人,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或120学时;使用省级资金组织的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培训374人,开设中药材、养牛、蔬菜等专业七个班,每班52-54人,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或56学时。
要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不断创新课堂教学、远程教学、实操实训、参观考察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广泛开展订单式、菜单式、互动式培训,积极鼓励到先进地区、农业大学、科研院所等进行观摩学习或集训,力争实操、实训、实践教学时间达到三分之一,依托国家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课堂授课、实践教学、线上培训等均记入培训总学时。要依托产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在产业链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
2.加强培训管理。要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继续落实好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确保每个培训环节按要求组织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对遴选好的培育对象要分产业、分类型编班。培训机构要建立指导员制度,按要求分类型组织理论教学和实训实践,科学安排课程,组织考试考核,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要按班次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学员电子档案和培训档案,主要包括文书文件、培训计划、教材教案、师资信息、学员信息、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考试考核材料、图片影像资料及其它需要保存的资料材料,做到“一班一案”。
3.开展技能评价。在培训结束时,要对参训农民进行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对综合评价合格的学员颁发《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书》。过程性评价是对培训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结果性考核是对理论教学成果进行考核;实践技能考评是采取技能操作、实践实训现场问答、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对学员实际操作能力的考评。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原则上专业技能、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班从初级技能起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可从中级技能起评。对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要酌情降低发证级别或取消发证资格,对初级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证。
4.强化后续扶持。要对培训合格已经取得证书的学员,优先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其流转,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先支持领办和创办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帮助申报和安排中央、省、市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优先享受各级政府制定的强农惠农及补贴政策;优先帮助其提供金融信贷政策,简化贷款手续和程序;优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各项配套技术服务,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农民的培训积极性。
(三)总结阶段(11月中旬一12月上旬)
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中的经验和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先进典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果。
四、资金使用
2020年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资金57.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75万元,省级资金33.93万元。省级资金用于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央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
培训补助资金按照不同培训对象实行不同补助标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按人均2500元标准予以补助,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按人均900元标准予以补助。
培训资金重点用于教学支出、教师补助、学员食宿、教具购置、实训场地租用、外出参观交流、资料档案印刷、实训指导补助、技能考核评价、后勤管理服务、学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培训费用,兼顾用于培训前期调研、信息化建设、后续跟踪服务等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有关支出,技能考核评价费用不超过培训经费的10%,人均技能考核评价费不超过120元。
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不得用于与培训无关的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任海涛任组长,农业、财政、组织、农经、各乡镇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实化细化具体方案,开展技能评价、完善扶持政策,落实工作职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组办公室工作,牵头抓好统筹协调、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情况汇总等培训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培训资金需求,足额拨付到位,形成长效投入机制。县委组织部负责农村干部的培训;县农经服务中心负责乡村会计的培训;各乡镇要主动对接县直牵头部门切实抓好学员遴选,各县直牵头部门要做好学员组织到校、跟班管理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严格考核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继续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农民教育培训考核及下一年度评优奖励、资金分配挂钩。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四)做好信息报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培训进度、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搞好培训总结,形成有成效、有做法、有分析、有典型、有建议的专题报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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