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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方山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0-04-14 17:27

  方政办发〔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方山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方山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做好我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吕梁市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吕清洁取暖办发〔2020〕6号)和《关于开展偏远山区生物质和洁净煤清洁取暖试点和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吕清洁取暖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以保障我县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根本,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推动全县清洁取暖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深入理解并正确落实“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综合考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情况,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全面推动全县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 

  (二)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煤改气”、“煤改电”户数。要统筹清洁取暖改造和“双清零”行动,避免出现“未立先破”现象。 

  (三)坚持精准施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综合考虑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重点向农村特困人群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要深入总结分析,研究出台新政策新举措,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对照《吕梁市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吕清洁取暖办发〔2020〕6号)文件,加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试点建设目标任务。到2021年取暖结束前,全县城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力争冬季取暖不再成为影响区域大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城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改造:2020年全县城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改造规划任务46.9万㎡。(责任单位:县公共事业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2020年全县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任务12495户。 

  1.“煤改电”任务1000户;(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电力公司,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2.“煤改气”任务700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3.农村地区集中供热任务6119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4.清洁煤供应:推广符合标准的清洁型煤、块煤、半焦煤,实现全县范围内未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清洁煤供应全覆盖;清洁煤+环保炉具任务3000户;(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乡镇) 

  5.生物质+生物质炉具任务1676户;(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乡镇)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0年全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31499.459㎡,其中:城镇7839.459㎡,农村23660㎡。(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7.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到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以上供热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所有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实现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四、重点工作 

  (一)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行动,积极开展多能互补清洁能源替代。 

  1.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充分发挥我县煤炭资源优势,在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继续拓展实施以大型集中供热锅炉(实现超低排放)为主的清洁取暖。在热电联产机组和大型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逐步推广以水煤浆为燃料的清洁取暖模式。继续利用霍州煤电工业余热,推广热电联产模式,实现大武镇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扩大峪口镇农村集中供热面积,推广峪口镇农村集中供热模式。 

  2.积极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项目。要结合本地供电、供气能力,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合理确定2020年“煤改电”、“煤改气”实施乡村和户数,煤改电重点在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实施圪洞镇前东旺坪村、庄上村和北武当镇来堡村、韩庄村。全面落实《关于我省2019-2020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吕梁市区及周边区域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方案》(吕政办发〔2019〕49号)精神,实行居民冬季用电计量、以量核算补贴,为“煤改气”用户提供“暖心气”,切实降低农村居民取暖成本。 

  3.加大太阳能、风电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探索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供暖试点。我县具有风电优势资源,利用供暖期电网用电低谷时段电网无法消纳的风电进行蓄热向周边城镇、农村供暖。 

  4.完成洁净煤和生物质取暖试点推广任务。试点推广“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和“生物质+生物质炉具”清洁取暖项目。 

  (二)明确全县试点建设目标,稳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1.明确清洁取暖工作重点。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大武镇区域(市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的散煤清零工作。大力实施清洁供暖工程,基本实现城区、大武镇区域(市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国、省道及旅游线路两侧经营性门店散煤全部清洁化替代。 

  2.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结合我县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采取“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各承载任务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方案并报送县清洁办。 

  3.切实开展确村确户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及早开展2020年确村确户工作,摸清改造底数,确保2020年和三年规划任务全面完成。全面统计核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覆盖区域、改造方式及完成数量,建立健全全县清洁取暖确村确户管理台账,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 

  4.加强“禁煤区”管理。加快推进“禁煤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稳妥实施“禁煤区”“双清零”行动。“煤改电”、“煤改气”项目改造完毕后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方可拆除原有采暖炉灶,严防“未立先破”问题的发生。对于规划区域内未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强清洁煤供应和散煤管控工作,严禁散煤复燃。要健全“禁煤区”、散煤管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加快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省、市要求建设“方山县冬季清洁取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推动我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筹措本级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对照改造清单,下达工程计划,筹措资金、及早开工。要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力争在今年取得重大突破。 

  2.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力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和三年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县发改局要牵头开展“煤改电”、“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水煤浆项目试点和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清洁煤供应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开展“生物质+生物质炉具”项目的试点和推广应用工作,汇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确村确户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本级资金,积极落实中央资金按时到位,争取更多省、市级资金支持;落实《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按照既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县住建局要尽早谋划2020年气源保障工作,完善清洁取暖用气价格政策。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全县燃煤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落实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要加强散煤销售管控工作,积极开展煤质检验工作,严防散煤复燃。地电方山分公司要根据2020年电网改造需求情况,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二)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2021)》要求,加强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创新项目建设融资模式,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 

  (三)大力推进示范试点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县级冬季清洁取暖示范村,标准示范引领带动。确定“煤改电”、“煤改气”、集中供热、节能改造示范村庄作为县级清洁取暖改造示范试点。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周报、月报制度,定期报送相关信息。落实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清洁取暖工作调度会,协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将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13710”督办系统予以督办。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并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监督考核。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要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县清洁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部门清洁取暖工作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方山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分解表 

    

   方山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分解表 

    

  

改造方式 

城区集中供热改造面积 

(万㎡) 

农村改造任务(户) 

节能改造任务 

户数 

小计 

煤改电 

煤改气 

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 

生物质+生物质炉具 

集中 

供热 

城镇 

(㎡) 

农村 

(㎡) 



任务数 

46.9 

12495 

1000 

700 

3000 

1676 

6119 

7839.459 

23660 

责任单位 

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发改局 

住建局 

发改局 

农业农村局 

住建局 

住建局 

住建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