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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三类(听力、智力、视力)残疾儿童入学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12-21 16:00


方政办发〔2015〕79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保障三类(听力、智力、视力

儿童入学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落实山西省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努力营造适应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外部环境,保障“三残”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使其健康快乐成长,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西省特殊教育中期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1、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2016年龄听力、智力、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

2、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加强特殊教育现代化信息技术建设,配置适合特殊教育需要的教学设备、多媒体专用仪器和康复器械,完成远程教育“模式三”的装备建设。

3、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素质。引进专业教师充实教师队伍,使特殊教育专业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20%以上。到2018年,现有教师专业培训率达100%。

二、重点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三残”儿童入学保障机制,推进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目标责任制,实行督促评估。

3、在巩固和扩大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启动我县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三残”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做到工作力度不减,效果显著。

三、工作措施

1、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特殊教育发展的实际,从2016年起,在我县对教师的奖励中要加强对特殊教育的奖励,支持特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三残学生除享受一样的待遇外,公用经费按规定拨付;从2016年起各幼儿园随班就读的三残儿童实行免费入学;因特殊原因不能随班就读和去专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当地中心安排就近学校组织专人定期送教上门。

3、严格按规定标准拨付残疾儿童少年公用经费。

4、提高教师待遇,稳定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凡在中小学和各幼儿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在中、高级职称聘任指标、评优评先、特技教师等方面优先考虑。

5、强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特教方式。努力开发校本课程,满足不同学生教育需求;注重劳动技能培养;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融入、立足、服务社会的能力,打造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6、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助残助学。确保爱心基金真正用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7、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解决残疾学生就业问题。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登记制度,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教育体育科技局,协助做好入学工作,并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康复服务。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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