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峪口镇2026年涉企检查重点领域及安排
来源: 峪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5-27 16:17
| 2026年峪口镇涉企检查重点领域及安排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频次 | 检查依据 |
| 1 | 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排查 | 对辖区内已经批准经营的6家销售点 | 每月一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
| 2 | 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巡查 | 对辖区内的小作坊等 | 每季度1次巡查,重点区域每月抽查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 3 | 销售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 | 销售农产品及种子的摊贩 | 春耕季节1次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全年覆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 |
| 4 | 消防设施占用、堵塞,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 高层住宅物业 | 防火期(10月-次年5月)每月1次巡查,其他季度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
| 5 | 对畜禽强制免疫措施落实情况 | 各类养殖场 | 每季度1次全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八款 |
| 6 |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检查 | 各村地址灾害点 | 雨季不定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 7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或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等行为的处罚 | 各村 | 随机抽查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