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来源: 方山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3-23 16:20
为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结合实际,制定2026年度入企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家、省、市、县医保局2026年基金监管相关工作部署。
二、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二)检查范围
2025年10月至2026年所有医保结算数据。
三、检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
1. 诊疗服务合规性:是否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低标准入院,高套分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问题 ;
2. 医保结算规范性:是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超量开药、空刷套刷医保凭证;
3. 药品耗材管理:是否落实药品追溯码要求,存在倒卖“回流药”、串换医保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
4. 重点领域专项:聚焦骨科、肿瘤、检查检验、眼科、口腔、普通外科、神经内科等7大高风险领域,严查违规行为 ;
(二)定点零售药店、社区、诊所
1. 处方管理: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真实性、合规性是否核验,伪造、变造处方等问题;
2. 医保结算:是否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盗刷医保凭证、串换药品、超量开药;
3. 药品管理:是否落实药品追溯码,存在倒卖“回流药”、非医保药品冒充医保药品销售等问题;
四、检查方式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联合执法(公安、卫健、市场)、回头看相结合,全程规范执法、留痕管理。
五、检查次数
1、常规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检查频次上限2次,定点零售药店年度检查频次上限2次;
2、专项、飞检:不受常规频次限制,根据上级部署、线索举报、问题整改情况灵活开展;
方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