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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5-19 10:09
| 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检查任务来源) | 检查对象 (领域) | 检查比例或 数量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检查实施 部门 | ||
| 是否双随 机方式 | 是否现 场检查 | 是否联 合检查 | |||||||
| 1 | 对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单位的常 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 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 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 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 100% | 2026年11月之前 | 否 | 现场检查 | 根据检 查实际 确定 | |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19家 | 2026年11月 之前 | 是 | 现场检查 | 根据检 查实际 确定 | ||||
| 2 | 2026年监督抽检 和风险监测不合 格食品生产主体 飞行检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 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 号);《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省局《工作提醒函》。 | 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 格食品生产主体 | 根据省局《工作提醒函》确定 | 全年开展 | 单随机方式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 际情况 确定 | |
| 3 | 白酒、肉制品等 重点食品专项整 治抽查督查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 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 政办发〔2026〕1号)、吕梁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记录和环境卫 生整治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市 监发〔2026〕11号)和《关于成立处置文 水“11.5案”工作专班的通知》(吕市监 发〔2026〕10号)、全国群腐整治办实事 项目《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 | 白酒、肉制品等重点食品 生产主体 | 15家 | 全年开展 | 单随机方式 | 现场检 查与非 现场检 查相结 合 | 根据实 际情况 确定 | |
| 4 | 《食品生产许可 证》延续企业抽 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 品生产许可通则》 | 《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企业 | 10家 | 4月—12月 | 非双随机方式 | 现场检 查与非 现场检 查相结 合 | 根据实 际情况 确定 | |
| 5 | 流通环节食品安 全随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 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全市食品流通经营主体 | 30家 | 4-12月 | 双随机方式 | 现场检查 | 否 | |
| 6 | 流通环节食品安 全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农批市场及特殊食品销售 企业 | 10家 | 4-12月 | 双随机方式 | 现场检查 | 根据检 查实际 确定 | |
| 7 | 餐饮服务主体食 品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 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集中用餐 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 学校食堂 | 100% | 4-12月 | 非双随机方式 | 现场检查 | 根据检 查实际 确定 | |
| 其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 不低于25% | ||||||||
| 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 不低于50% | ||||||||
| 其他社会餐饮 | 不低于25% | ||||||||
| 8 | 对广告经营和广 告发布者建立、 健全广告业务 的承接登记、审 核、档案管理制 定情况的检查 | 《广告法》第三十四、六十一条 | 企业、个体户 及其他经营单位 | 广告经营单位5%,广告发布单位30% | 4月-12月 | 是 | 现场检查 | 否 | |
| 9 | 对直销企业经销 商(服务网点) 的行政检查 | 《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本市直销企业 经销商(服务网点) | 30% | 7月-10月 | 是 | 现场检查 | 单部门 检查 | |
| 10 | 对企业登记信息 、公示信息等事 项的检查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全市范围内的在业状态企业 | 70% | 3-12月 | 是 | 现场和 非现场 结合 | 内部联 合检查 | |
| 11 | 对无证无照经营 行为的检查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 食品、餐饮;培训机构、 废品收购站、烟花爆竹、 危险化学品、黑加油站点 、出版、印刷;图书、音 像制品;涉及环境保护、 涉及安全生产、销售电动 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 等配件产品;宗教场所用 品销售、殡葬领域、其他 行业 | —— | 全年 | 否 | 是 | 根据检 查实际 确定 | |
| 12 | 对强制性产品认 证活动的监督检 查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认证证书(获证组织) | 2家 | 全年 | 否 | 现场检查 | 单部门 检查 | |
| 13 | 2026年全省重点 工业产品质量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 行动 | 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 23类84种产品的生产销售 企业 | 10家 | 全年 | 否 | 现场检查 | 可与其 他部门 联合 | |
| 14 | 电子商务平台内 经营者履行主体 责任检查 | 《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 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 | 3家 | 6-10月份 | 是 | 现场和 非现场 相结合 | 内部联 合检查 | |
| 15 | 对法定计量检定 机构的专项监督 检查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 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全市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 定机构和授权建立的计量检 定机构 | 2家 | 全年 | 否 | 现场检查 | 非联合 检查 | |
| 16 | 对水电气公用企 的监督检查业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 条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 全市水电气公用企业 | 3家 | 全年 | 否 | 现场检查 | 非联合 检查 | |
| 17 | 对在用计量器具 的监督检查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 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辖区内集贸市场、加油站、 眼镜制配店、医疗机构、国 有粮食购销企业 | 不低于50% | 全年 | 否 | 现场检查 | 非联合 检查 | |
| 18 | 对酒类企业商标 使用情况的检查 | 《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 | 全市酒类生产企业 | 不低于20% | 4月-12月 | 双随机方式 | 现场检查 | 非联合 检查 | |
| 19 | 对企业标准监督 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修 订)《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 |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 标准 | 不低于50% | 全年 | 否 | 非现场 | 单部门 | |
| 20 | 2026年度药品流 通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 (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疫苗生 产流通管理规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 理办法》等 | 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 | 不少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 3-11月 | 否 | 现场检查 | 根据检 查实际 确定 | |
| 经营冷藏冷冻药品、血液 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 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零售 企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 、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企业 、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 位 | 1 | 3-11月 | 否 | 现场检查 | 根据检 查实际 确定 | ||||
| 21 | 对医疗器械经营 使用环节监督检 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 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 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 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 意见》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 单位 | 不少于2家 | 3-11月 | 否 | 是 | 根据检 查实际 确定 | |
| 说明:1.本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年度频次上限为2次/年;2.在本年度检查计划外部署的专项检查活动不得超过3次/年,并按要求履行报批、备案等程序;3.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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