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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财政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3-26 16:20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为依据,落实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部署,坚持“依法监管、精准高效、服务优先”,严控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强化财会监督,防范财政风险,助力方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事项与安排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 检查对象:随机选取县内重点企业、县属国有企业(含煤炭、制造等行业骨干企业)。

2.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改)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3. 检查内容:会计账簿设置是否合规;会计凭证、报表等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制度;是否存在虚增收入、虚增成本、账外资产等违规行为。 

4.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资料调阅、人员访谈。

5. 时间安排:2026年7-11月。

(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1. 检查对象:县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供应商。

2.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 检查内容: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采购合同履行、资金支付是否规范;信息公开是否全面及时。 

4. 检查方式:实地核查、系统比对、专项抽查。

5. 时间安排:2026年1-12月。

(三)代理记账行业监督检查

1. 检查对象:全县范围内代理记账机构。

2. 检查依据:《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关于做好全省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财会〔2024〕9号)。 

3. 检查内容:机构是否依法设立;专职从业人员是否不少于3名;主管负责人是否具备专业能力;业务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代理、违规收费等行为。  

4. 检查方式:“双随机”随机抽取、实地检查、资料审核

5. 时间安排:2026年7-11月。 

三、保障措施

规范检查流程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检查前履行审批程序,检查中出示执法证件,检查后依法反馈结果、督促整改,检查结果按规定公开,纳入信用监管。

严控检查频次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情形外,对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不超过1次,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县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推行“综合一次查”,共享检查信息,避免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严守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八个不准”等廉政要求,不得接受企业宴请、礼品等,不得谋取个人利益,确保检查公平公正。

方山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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