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方山县增减挂钩旧房拆除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0-22 10:05
【图解】方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方山县增减挂钩旧房拆除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方政发〔2020〕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方山县增减挂钩旧房拆除复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方山县增减挂钩旧房拆除复垦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高质量完成我县增减挂钩拆除复垦工作,优化乡村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24号)和吕梁市土地整治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参照整村移民搬迁拆除复垦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项目总规模236.3131公顷(3544.6965亩),拟新增耕地139.8942公顷(2098.413亩),涉及7个乡镇、76个村、12个废弃工矿用地。2019年5月省厅组织专家进行踏勘,组织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拆除复垦方案。为了进一步细化做实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项目区总共涉及2625户。具体情况如下:
1.享受各种政策补贴(易地搬迁、危房、地灾等)740户;
2.有新房居住的1645户;
3.需要搬迁的439户。
二、拆迁补偿办法
1.上述1、2种情况及一户多宅的根据评估结果签订补偿协议后退出房院并交回宅基地使用证;初步建议土窑按800/孔,砖石砌口按1200/孔,砖石结构按300/平方米补助;
2.需要搬迁的无房户按现价评估补偿后建议通过异地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地灾移民、货币化补偿等政策安置;
3.附属实施及苗木等建议统一每户按1000-1500元补偿;
4.具体赔偿核准以评估价为准。
三、部门职责
(一)乡镇职责:
1.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
2.负责发放各项补偿,人员搬离,达到拆除条件。
(二)自然资源局:
1.负责项目设计、立项、验收、交易;
2.负责评估指导、拆除复垦、工程招标和监督工程实施;
3.宅基地的手续注销;
4.负责废弃工矿用地公告的起草(县政府发布)。
(三)财政局:
负责前期拆除项目所需经费的拨付。
(四)公安局及执法大队:
负责拆迁和复垦实施过程中的秩序维护。
(五)林业局:
负责项目区范围树木的后续管理及处置,保留树木原则不予赔偿。
四、组织机构
组 长:崔 凯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 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福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 冲 县财政局局长
韩建忠 县林业局局长
秦宏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晋军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梁永明 县自然资源局副科级干部
各乡镇乡镇长
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福胜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梁永明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