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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马坊镇赤街村等4个行政村集体(国有)土地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08-28 08:00


方政征预(告)字20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方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G339(吕梁境内)小算沟至马坊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涉及马坊镇赤街村集体土地7.3294公顷,马坊村集体土地3.8736公顷、国有土地0.1067公顷,四皓村集体土地4.3135公顷,温家庄村集体土地25.4254公顷,共计41.0486公顷。该项目用地已列入方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和村

马坊镇赤街村、马坊村、四皓村、温家庄村。

二、土地权属

马坊镇赤街村、马坊村、四皓村、温家庄村集体土地,北川河、马坊雪蒂食品有限公司国有土地。

三、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

拟征收马坊镇赤街村集体土地7.3294公顷,马坊村集体土地3.8736公顷、国有土地0.1067公顷,四皓村集体土地4.3135公,温家庄村集体土地25.4254公顷。

四、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

五、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路用地

六、补偿标准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执行

七、安置方式

社保安置、货币安置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

由方山县自然资源局、马坊镇人民政府、马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赤街村委会、马坊村委会、四皓村委会、温家庄村委会承担调查工作。

2.调查时间

2023828日之后

3.调查程序

马坊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土地现状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填表确认。

4.调查参加人员

由调查单位确定专人组成调查工作组。

九、相关要求

1.由马坊镇人民政府通知赤街村委、马坊村委、四皓村委、温家庄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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