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马坊镇赤街村等4个行政村集体(国有)土地预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3-08-28 08:00
方政征预(告)字〔20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方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G339(吕梁境内)小算沟至马坊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涉及马坊镇赤街村集体土地7.3294公顷,马坊村集体土地3.8736公顷、国有土地0.1067公顷,四皓村集体土地4.3135公顷,温家庄村集体土地25.4254公顷,共计41.0486公顷。该项目用地已列入方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和村
马坊镇赤街村、马坊村、四皓村、温家庄村。
二、土地权属
马坊镇赤街村、马坊村、四皓村、温家庄村集体土地,北川河、马坊雪蒂食品有限公司国有土地。
三、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
拟征收马坊镇赤街村集体土地7.3294公顷,马坊村集体土地3.8736公顷、国有土地0.1067公顷,四皓村集体土地4.3135公,温家庄村集体土地25.4254公顷。
四、拟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
五、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路用地。
六、补偿标准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执行。
七、安置方式
社保安置、货币安置。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
由方山县自然资源局、马坊镇人民政府、马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赤街村委会、马坊村委会、四皓村委会、温家庄村委会承担调查工作。
2.调查时间
2023年8月28日之后。
3.调查程序
马坊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土地现状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填表确认。
4.调查参加人员
由调查单位确定专人组成调查工作组。
九、相关要求
1.由马坊镇人民政府通知赤街村委、马坊村委、四皓村委、温家庄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