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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来源: 方山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1-16 18:30

土储告[20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修正)》、方山县人民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方政[2022]55号)、方山县城提升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方山县财政局、原房产局旧家属区地上建筑物等补偿情况的函》文件精神,中心拟收回位于经贸路原房产家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方山县原房产家属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位置:方山县经贸路

3、面积:1967.32平方米(合2.95亩)

二、补偿费用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2023116日—2023122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报请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方山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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