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征收大武镇保安村等4个行政村 集体土地启动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12-06 09:44
方政征启(公)字〔2021〕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新建吕梁北站煤炭专用线和铁路装车系统项目”的土地征收。拟征收大武镇保安村等4个行政村集体土地25.1700公顷(377.55亩),该项目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山西庞泉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交通用地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大武镇人民政府。
二、被征地农民集体:保安村(含原红罗沟村)村委会、大武一村村委会、郭家沟村(含原新房村)村委会、西相王村村委会。
三、权属状况:保安村(含原红罗沟村)集体所有、大武一村集体所有、郭家沟村(含原新房村)集体所有、西相王村集体所有。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涉及大武镇保安村集体土地3.7740公顷、保安村(原红罗沟村)集体土地0.5593公顷、大武一村集体土地1.0338公顷、郭家沟村集体土地9.4828公顷、郭家沟村(原新房村)集体土地10.1377公顷、西相王村集体土地0.1824公顷(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有资质单位勘测定界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政府拟建设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1年12月6日之后。
3.调查地点:保安村(含原红罗沟村)村委会、大武一村村委会、郭家沟村(原新房村)村委会、西相王村村委会。
4.调查程序:与大武镇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所涉农民集体核实被征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加人员:大武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保安村(含原红罗沟村)相关人员、大武一村相关人员、郭家沟村(原新房村)相关人员、西相王村相关人员;农经局相关人员;人社局相关人员;大武镇自然资源中心所相关人员;自然资源局用地股相关人员。
八、相关要求:
1.由大武镇人民政府通知所涉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03586027128)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