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征收北武当镇河庄村集体土地 启动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10-22 09:07
方政征启(公)字〔202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北武当镇河庄村集体土地0.2161公顷(3.24亩),该项目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设施农用地(养殖)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北武当镇人民政府。
二、被征地农民集体:河庄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河庄村集体所有。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位于方山县北武当镇河庄村,面积0.2161公顷(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有资质单位勘测定界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政府拟建设养殖项目。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设施农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1年10月22日之后。
3.调查地点:河庄村村民委员会。
4.调查程序:与北武当镇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所涉农民集体核实被征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加人员:北武当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王瑞红、包片干部侯海艳、包村干部冯利东;河庄村支书陈亮、主任、报账员侯吉平;农经局赵梁;人社局陈艳珍;北武当镇自然资源中心所所长薛栋;自然资源局用地股股长王润仙。
八、相关要求:
1.由北武当镇人民政府通知河庄村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润仙 13753822636)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