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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征收北武当镇河庄村集体土地 启动公告

来源: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1-10-22 09:07

方政征启(公)字〔202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北武当河庄村集体土地0.2161公顷(3.24亩),该项目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设施农用地(养殖)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北武当镇人民政府。

二、被征地农民集体:河庄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河庄村集体所有。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位于方山县北武当河庄面积0.2161公顷(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有资质单位勘测定界为准)。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政府拟建设养殖项目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设施农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调查时间:2021年1022日之后。

3.调查地点:河庄村村民委员会。

4.调查程序:北武当镇人民政府对接,由镇政府安排所涉农民集体核实被征地户详细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5.调查参加人员:北武当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王瑞红包片干部侯海艳、包村干部冯利东河庄陈亮主任、报账员侯吉平;农经局赵梁;人社局陈艳珍;北武当镇自然资源中心所所长薛栋;自然资源局用地股股长王润仙。

八、相关要求:

1.由北武当镇人民政府通知河庄村村委、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润仙    13753822636)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