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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3-15 09:30

吕人社函〔2022〕28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各级政府稳就业促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见习范围,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健全完善见习政策,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

二、工作政策

(一)规范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见习人员见习满15个工作日(含)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未满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

(二)强化见习补贴支持。给予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和每人2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对于见习期限未满与见习人员提前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最多3个月的剩余期限补贴,此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对于见习协议期满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可提高补贴标准。就业见习留用率每提高10%,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再提高5%;对于留用率高于80%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落实税费减免。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工作举措及要求

(一)开通服务专区

在吕梁人事人才(http://www.llrc.com.cn/)开设见习活动专区,为见习单位申报和个人见习岗位申请全程网上办理,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发布、注册常见问题等一体化服务。

(二)加强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要确定一名见习指导员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做好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人员管理及权益维护工作。每月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1880元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见习期满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及考核意见。对于无故缺勤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0天以上的见习人员不予发放基本生活费。

(三)做好部门联通

见习指导员要加入市直见习工作微信群,确保联络畅通,按季度提交本单位见习人员增减变化表、季度考核表、真实性申明、工资表及银行回执(单)、考勤打卡记录、离岗证明(月报)等资料。资料报送时间为季后20个工作日。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将根据见习单位每季度提交的资料,并结合每月考勤打卡记录进行审核汇总,申报拨付每季度补贴人数及补贴金额。

四、有关要求

通过汇总2020、2021年见习资料提交情况发现,部分见习单位不能按时提交补贴申报资料,如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共产党吕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吕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吕梁市教育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吕梁市园林绿化中心、吕梁市民政局、吕梁市新闻办公室、吕梁市档案馆、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吕梁市教育学院、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吕梁市法学会、吕梁市八一街幼儿园、吕梁市防震减灾中心。请以上单位加强见习资料的提供工作,于每季后20日内按时报回,见习名额的分配将参考资料报送情况确定。

联 系 人:潘斌

联系电话:0358-8487241  0358-8487240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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