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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方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光伏收益资金第二十七次分配计划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3-19 09:10


各镇、县扶贫开发公司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3月18日会议研究同意,现下达方山县光伏收益资金第二十七次分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收益分配初步计划

本次分配光伏收益资金395.7091万元,其中马坊镇64.7075万元、积翠镇61.379万元、圪洞镇77.9222万元、峪口镇84.6249万元、北武当镇25.8815万元、大武镇81.894万元

二、资金使用方向

1、村级设置的光伏公益岗位2025年1-3月份工资1425人232.6965万元。

2、慧丰公司保洁绿化员2025年1-3月份工资437人129.3681万元。

3、慧丰公司保洁绿化员2024年10-12月份绩效2.1445万元。

4、补发2024年6个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30万元慧丰公司负责74个村,洁美公司负责10个城中村,其余6个村每村安排5万元,由村级自行负责日常的环境卫生清理)

5、一季度务工补贴1.5万元。对西沟、前东旺坪、郝家焉、新洞上、保安5个村各10户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监测户务工补贴,共计50户,补贴资金每户300元。

三、村级方案的制定和资金的拨付

本次光伏收益分配资金下达到村后,各村需制定村级分配方案。分配方案要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执行。

收益分配资金拨付:由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的使用计划,先将收益资金拨转到各镇,各镇再将所得收益转入村级账户,由村委根据镇审核后的分配方案分配使用。

本次分配资金使用要求

(一)及时制定方案并形成实际支出

各镇督促指导各村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分配计划并形成实际支出,发挥光伏收益资金惠农效应。

(二)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村级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要进行公示;光伏收益分配使用结果要在村内定时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资金管理。光伏收益资金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村级光伏收益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统一纳入村级财务管理范畴,按照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记账,同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

(四)及时录入信息。到村到户的收益分配信息需要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录入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级层面收益分配方案的录入;县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光伏结算的录入以及税金、运维费、保险费等支出的录入,镇级负责各村收益分配支出的录入。

(五)及时资料归档。各村需收集的资料包括:村级收益分配方案、村级研究分配方案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公示公告资料照片、税务发票等。上述资料由各镇督促所属村委负责收集整理,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镇乡村振兴工作站、镇农经站、村委各一份。

(六)严格审核把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和农经站要对村级分配方案和支出细项进行审核把关,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按光伏收益分配的资金使用方向支出。各镇要安排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队员参与村级光伏收益分配,帮助村委起草分配方案,收集整理分配过程中相关资料,指导监督村委花好光伏收益资金。



附件:方山县第27次光伏收益分配资金使用计划.xls


中共方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