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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的说明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9-15 19:25

关于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收支预算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印发了《方山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通知,制定了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县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县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等七个管理办法。以方财字〔2021〕114号出台了《方山县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工作考核的通知》,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由县财政局牵头,依照相关规定统筹组织实施,全年纳入考核的县级项目支出51668万元,为全县支出61608万元的83%,并对考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项目调整和年终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持续化。积极探索建立整体绩效指标体系构建、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应用的管理模式,我们的做法是:一是扎紧“事前”管理关口。建立统一规范的事前评估流程,将事前绩效评价和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提高政策与项目实施的精准度。逐步建立“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估”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出台了方财字〔2021〕88号《方山县关于做好2021年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年初将重点预算项目进行初审评估,对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列入预算(如城区生态修复治理5500万元,供热工程建设1200万元,旅游交通路建设4400万元等)。二是加强“事中”监控,做到纠偏到位准确。建立“部门日常监督+财政重点监控”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制度“双监控”,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于过程纠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主管部门(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按时保质保量整改落实,根据监控,对不达标的单位和项目,财政进行暂停资金拨付,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三是深化“事后”绩效评价。建立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三级联动”评价机制,将绩效评价作为事后监督的有效手段。采取“结果公开+督促整改+预算挂钩”的方式,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的挂钩互相联动的管理办法。

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方财字〔2021〕58号文件出台的《方山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全县科(局)级单位和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共89个预算单位纳入了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另外对本级政府需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也将纳入绩效管理。

开展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中央、省、市、县纳入整合范围的项目进行统筹整合,本着“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跨类别使用”,因需而整,做到应整尽整。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投入规模22342万元,重点用于全县扶贫工作项目上。主要用于产业扶贫项目10713万元;教育扶贫项目450万元;生态扶贫项目2066万元;社会保障兜底扶贫项目32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9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299万元。对统筹资金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考核,收到了预期效果。

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财政局选择了2021年已完工的涉及民生的14重点开展了绩效评价总投资28679万元。对项目单位的自我评价结果进行了考核打分保证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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