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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5-07 09:13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和落实全县公安工作。

  2、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提供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很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不断加强公安机关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4、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对刑事案件负责侦查、维护社会治安。

  5、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负责枪支弹药、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特种行业的管理。

  6、依法管理全县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

  7、保卫全县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负责有关警卫的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负责全县车辆、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管理,处理交通事故。

  10、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11、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全县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方山县公安局设置内设机构11个,其中:执法勤务机构5个,综合管理机构3个、选设机构3个。

  1、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副科级建制,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和通信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副科级建制。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治安管理大队(加挂民爆大队、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副科级建制。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上的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刑事侦查大队

  副科级建制。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5)交通警察大队

  为正科级内设机构。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2、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政工监察室主任由公安局副职领导兼任或专任。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工作;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公安民警考核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民警警衔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民警的考核、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从优待警等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工作。

  (2)法制室

  副科级建制。负责刑事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及执法问题调查工作,规范内部执法制度,纠正和建议意见,对刑拘、行拘、劳教及强制措施审核把关;对重大事件、疑难案件决策;案件听证等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3、选设机构

  (1)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对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2)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禁毒犯罪侦查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网监大队

  负责通信、反恐怖、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测工作。

  4、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派出机构9个(马坊派出所、积翠派出所、麻地会派出所、圪洞派出所、峪口派出所、横泉水利派出所、北武当派出所、大武派出所、孙家山派出所)。直属机构1个(看守所)

  各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的神情、民情调查、治安防范、人口管理、特种行业、治安耳目建设等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公安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监管场所负责违法犯罪人员的看守管理教育工作。

  5、下属单位

  下属单位3个,分别是:方山县公安局后勤保障中心、方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方山县公安局暂住人口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算单位包括机关算和下属单位算,下属单位包括:方山县公安局后勤保障中心、方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方山县公安局暂住人口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方山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收入336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60.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方山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支出336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23万元,项目支出498.16万元。

  方山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支出较2020年相比,增加5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110.64万元。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480.16万元。

  方山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0.39万元,支出336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2.23万元,项目支出498.16万元。较2020年相比,增加5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110.64万元。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增加480.16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 

  1、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21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3、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降低,原因在于实际行动践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按需要使用公务用车。

  4、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方山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77.43万元。

  办公费77.43万元

  邮电费0万元

  电费0万元

  水费0万元

  取暖费0万元

  维修(护)费0万元

  委托业务费0万元

  物业管理费0万元

  其他公用经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方山县公安局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数为28辆(其中行政单位28辆,事业单位0辆),车辆实有数28辆(其中行政单位28辆,事业单位0辆)。

  2、房屋情况:方山县公安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1191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无。

  八、其他说明

  无。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县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地市用)_2021-05-11.xls

  方山县公安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_2021-05-07.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