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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圪洞镇中心校2021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5-07 15:48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负责管理所辖区域教学点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服务全镇教育事业。具体工作有:
  1、代表全镇学校处理对内、对外的有关事项。
  2、拟定各级来文来电的分送处理意见,组织起草学校工作报告、总结、计划、决议、纪要等文件。
  3、组织全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课题实验、经验交流、教学基本功训练、专题研究等教研活动。
  4、发挥教师进修培训作用,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更新教育观念。
  管理全镇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掌握全镇每学年适龄儿童、适龄少年人数,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接受县教育局党委领导,对学校的办学方向起监督和保证作用。学校工会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内设办公室、后勤管理、教务处等部门

    本单位所辖公办小学(教学点)和四所民办学校公办小学分别是:圪洞明德寄宿制小学育英小学、潘家坂小学、高家庄教学点、津良庄教学点;民办学校分别是:东德学校、育才小学、仁杰中学、北川双语学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涉及中心校及公办小学分别是:圪洞明德寄宿制小学育英小学、潘家坂小学、高家庄教学点、津良庄教学点;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方山县圪洞镇中心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7.95元,财政拨入132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95万元,项目支出0元,较2020年1106.64万元增加了221.31万元,增加了20.00%,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社会保障性支出列入本年度预算。
  方山县圪洞镇中心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95万元,项目支出0元。较2020年1106.64万元增加了221.31万元,增加了20.00%。
  1.基本支出
  ⑴教育支出1041.53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30.37万元;(3)工伤保险费支出4.9万元;
  (4)事业医疗支出0.41万元;
  (5)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2.96万元;
  (6)住房公积金支出97.78万元。
  2.项目支出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
    三、“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原因
  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零,同上年相比无增减。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今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
    五、重点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方山县圪洞镇中心校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个。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无车辆。
  2、房屋情况:方山县圪洞镇中心校办公用房面积5396平方米。
  3、其他属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无。
  七、其他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县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县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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