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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5-30 08:58
第一部分 概况
1、协助圪洞镇做好辖区内城市居民的医疗养老、计生卫生、民政救助、住房就业、政策咨询等管理服务工作。
2、做好武当社区、商贸社区、积翠社区的各项工作。
3、部门单位内设机构
武当社区、商贸社区、积翠社区、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只涉及本级机关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方山县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339854 元,财政拨入 1339854 元。其中基本支出 1339854 元,项目支出 0 元。较2019年 1321801 元增加了 18053 元,增加了 1 %。
方山县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39854 元,其中基本支出 1339854 元,项目支出 元。较2019年 1321801 元增加了 18053 元,增加了 1 %。
1.基本支出:⑴工资福利支出 971438元;⑵商品和服务支出 360000 元;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416 元。
2.项目支出 0 元。
办公费 90000 元
差旅费 0 元
印刷费 40000 元
邮电费 0 元
电费 10000 元
水费 4000 元
取暖费 7000 元
维修(护)费 60000 元
房屋租赁费 87000 元
物业管理费 0 元
其他公用经费 0 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62000 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
1、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 元,原因是: 本单位不涉及三公经费 。
2、2020年公务接待费 0 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元,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三公经费 。
3、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 元,原因是: 本单位不涉及三公经费 。
4、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 元,原因是: 本单位不涉及三公经费 。
2020年方山县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不涉及政府采购。
2020年方山县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不存在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
本单位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总计(原值)40929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140元。其中:通用设备数量68,原值240479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230,原值168815元。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县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县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见附表:2020年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