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公共事业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9-21 09:45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县城区及周边村镇的供水;
2、县城区的供热;
3、县城区路灯监督管理。
(二)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路灯管理股。
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方山县供水服务中心、方山县集中供热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单位包括事业单位预算。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部门预算收入4029955元:财政拨款4029955元,其中基本支出4029955元,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2%,减少117823元。
(二)支出预算
部门预算支出4029955元,比上年减少2%,减少117823元。
1.基本支出:⑴工资福利支出220955元;⑵商品和服务支出3809000元;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
2.项目支出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办公费14000元
差旅费8000元
邮电费2800元
电费466000元
劳务费71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2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元
集中供热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金额2600000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安排为0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七、“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出境0元。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为: 1、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无公务用车;
3、无公务接待。
八、国有资本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预算。
九、重点预算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预算项目,无绩效。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