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关于印发《吕梁市营商环境获得信贷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吕金银保〔2023〕30号)

来源: 吕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7-14 18:05

各县(市、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各县(市)监管组,驻市各金融机构:

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现将《吕梁市获得信贷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吕梁银保监分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营商环境获得信贷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企业信贷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强化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质效,优化金融要素保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硬核举措深化金融改革,提高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持续扩大融资规模、推动信贷产品创新、全面提升融资效率,持续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明显提高,力争形成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创新成果,推动营商环境获得信贷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工作措施

(一)努力打造普惠金融生态

1.大力推动首贷续贷中心建设运营。认真落实《吕梁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运行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首贷户覆盖服务,协调市审批局安排专门区域,整合现有入驻银行,开辟专门窗口,作为市级首续贷中心设立场所;要求各银行机构在全市范围内主要营业网点开辟首续贷服务窗口;同时积极探索建设线上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银行机构)

2.梳理推送无贷户“两张名单”。定期收集新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并推送各金融机构;定期筛选比对最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无贷户“两张名单”,每月月底前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公布,各银行机构每月及时登录平台下载名单,并做好对接工作。根据全市企业公共信息归集进展,将企业信息与无贷户名单进行匹配筛选,提高推送质量。(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各银行机构)

3.积极开展银行企业结对子活动。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辖内12家银行机构持续深化“千名行长结对子”活动,各机构要在前期确定结对子企业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结对子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提供产品推荐、政策宣讲、融资对接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按照活动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督导。(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

4.切实加快线上平台建设。落实《山西地方征信平台升级建设实施方案》,对接省企业征信平台运营方(简称“企征公司”),开发对接端口,推动省市信息在线共享;安排各县(市、区)报送辖区内各企业用水、用气和用暖信息。(责任单位:市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

5.降低融资费用。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禁止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各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酌情增加贷款、担保、租赁、保理额度,缓收或减免相关利息、租金、服务费、手续费,提高办理效率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分类采取处置措施,不盲目停贷、压贷、断贷。(责任单位:吕梁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

(二)持续扩大融资规模

6.用足用活货币政策工具。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疏通政策传导机制,将政策红利切实传导到市场主体。落实存款准备金政策,引导降准释放的资金用于小微、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积极争取再贷款额度,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及涉农主体;强化再贴现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支持银行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

7.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围绕重点项目、“六新”发展、产业集群、中部城市群、乡村振兴等市委重大部署,加大投放力度,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引导金融机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扩大制造业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发挥地方金融类机构作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增资扩股,发挥融资补充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8.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坚持“一个平台、两条路径、三项机制”工作思路,提高银企对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健全完善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按季开展线下银企对接活动,探索开展线上对接,促进项目与资金有效衔接;健全完善工作例会、月对接季签约、年终考核通报等三项工作机制,推动政银企对接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9.大力推广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按照省、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保持市级应急周转保障资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鼓励各县市区成立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有效扩大资金规模。引导各银行机构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为正在办理还旧贷新的企业提供短期过桥服务,解决企业应急周转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银行机构)

10.提升政府担保体系效能。加强对市政府融资担保的风险管理和业务指导,坚持按月调度深入银担合作,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推动落实“总对总”批量化业务合作,力争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到 15亿元。督促市融资担保公司制定尽责免责管理办法,建立“能担、愿担、敢担”长效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11.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企业上市“绿色通道”作用,构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体系,落实兑现奖励政策,持续做优做强资本市场县域工程。2023年,力争15户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推动交城金兰化工在北交所上市。合力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地方金融领域,开展基金招商,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三)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12.推动银行信贷领域证件跨区域互认。在银行贷款办理过程中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电子签章在银行信贷服务中互通互认,充分满足企业、个人在银行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

13.探索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体系。认真梳理总结全市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运行情况及运行效果,对暂时无法落地的各种产品,要对标先进,查找不足,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提升方案。大力推广农行“乡村振兴贷”、交口“十户联体”、柳林“惠农贷”、孝义“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质押贷款”等成功模式,发挥金融扶贫作用,满足农业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引导银行机构积极争取上级行倾斜政策,结合吕梁实际,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贷款支持对象、支持额度,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模式及产品服务创新,切实增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加大金融科技等产品服务创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效率和便利化程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

14.发挥金融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召开金融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将全年信贷任务、保费收入分解至各金融机构,建立工作台账,健全监测调度机制,推动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发挥考核评价作用,对考核排名靠前的金融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各银行保险机构)

15.稳步推进金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高风险机构改革化险决策部署,紧盯目标,压实责任,推动改革化险工作取得新进展,2023年实现中阳农商行批筹,力争挂牌开业;完成石楼县风险化解资金筹集,2025年实现化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市信用联社)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获得信贷创新提升专项行动会商协调机制,由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保监分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驻市各金融机构参与,旨在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沟通对接,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问题、重大事项协调会商,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金融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要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研究,尽快出台推动工作落实的细化措施和专项文件。

(三)加强考核督导。坚持结果导向,市金融办将全年金融业增加值指标任务分解至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县(市、区),紧盯相关的存款增速、贷款增速、保费增速等具体指标动态,按月统计通报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金融办要加强统筹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好思路、好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对推进不力导致全市获得信贷指标排名靠后的,要及时开展专项督查。通过考核督导,努力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加大对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进度。各银行机构要梳理汇编政策和产品,持续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政策和创新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信贷政策和产品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