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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工信投资字〔2023〕144号)

来源: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 2023-09-13 10:05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3〕13号)、《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2〕72号)和《山西省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激励方案》(晋工信投资字〔2023〕131号)规定,为做好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

(一)申报主体

1.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

2.重点支持营收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具有稳定盈利能力、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2022年营收增量大、细分领域产品国内领先和填补空白、关键核心技术及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突出的潜力企业。

3.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

1.项目在山西省境内实施,符合《山西省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23年本)》(晋工信投资字〔2023〕137号)中核心竞争力提升专项(产业基础再造、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专项(智能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专项(绿色低碳转型)要求。

2.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专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向项目除外)。项目备案(核准)日期距申报时间不超过5年。项目应为2021年1月1日后完工项目或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不得申报。其中: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专项智能化升级方向项目须完工投产,且建设完成至少4个及以上智能制造环节,其中核心生产环节不少于3个,每个环节中至少有1个突出的典型场景。

3.突出“以奖代补”,优先采用事后激励形式,重点支持完工项目。突出示范引领,重点支持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建链项目,特色专业镇主导产业培育项目,支撑产业转型示范意义突出的重大项目。突出后续带动,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2022年投资多、投产后营收贡献高的项目。

4.根据项目及企业(单位)实际,对于贴息、补助类项目,确定支持比例(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度算术平均值、投资激励系数、营收激励系数)涉及的申报年度为2022年度。

5.项目没有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申报审核要求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项目属地原则,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企业承诺、市县核实的原则,按规定开展现场审核和资料审查等项目审核工作。

(一)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1),一式十份,须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审核无误后盖章。

(二)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审核并出具项目申请文件和审核意见报送省工信厅,须附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2.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专项申报联系人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