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农村信用联社关于《方山县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 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方山县农村信用联社 发布时间: 2020-08-02 10:11

   一、出台背景

  为全力维护金融稳定,有效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化解历史包袱,加快推进我县信用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清收范围 

  本次清收的范围是截止2020年7月31日前所有逾期拖欠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 

  、清收时间 

  本次清收时间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目标任务 

  清收农村信用社各类不良贷款本息1.1亿元。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10日前) 

  (二)澄清底数阶段(2020年8月15日前) 

  (三)主动还款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 

  (四)追缴欠款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三)搞好协调配合。 

  (四)强化督促检查。 

  (五)推进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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