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关于方山县交通运输局方山县圪洞至梅洞沟旅游产业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1-09-28 18:08

  方环行审2021〕6 

方山县交通运输局 

  报送的《方山县交通运输局方山县圪洞至梅洞沟旅游产业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方山县圪洞至梅洞沟旅游产业公路工程项目位于方山县圪洞镇境内,起于圪洞瓦窑河南侧,途径高家庄、阳湾、务云塔、武家湾、郭家湾,终点位于关帝山国家森林公园边缘,总投资11078.61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项目主要工程公路等级为三级,全长为10.75km,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8m,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安防等工程。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警示牌对易于起尘的建筑材料要用防尘布苫盖,以减少施工工地的扬尘;水稳及混凝土拌合站原料储存库全封闭、输送皮带全封闭、上料口及搅拌机均安装集尘罩+袋式除尘器各筒仓仓顶均设袋式除尘器 

  ()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域对施工作业污水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沿河路段施工修建导排水沟,在汇水处设置沉淀池,并在出水口用土工布过滤后排放;临时拌合站内设置洗车平台、三级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村庄现有污水收集设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尽量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回用于路基填筑,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运往方山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依托沿线村庄现有垃圾收集设施施工期临时拌合站沉淀池沉渣经砂石分离器分离后回用于生产,拌合站内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对主要噪声应采取相应限时作业,并尽量不在夜间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地应减速、限鸣,采取减少夜间运输等措施运营期采取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加强道路养护和管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和临路敏感点加装隔声门窗等措施 

  ()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措施。取土场等临时占地占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开挖区坡面规整、底面整平清理及种草、植树等绿化治理;应对施工过程中永久损失的植被进行恢复与补偿,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植被补偿应选取易成活和便于管理的植被,补植以本地树种为主;在关帝山森林公园附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道路红线范围内施工,同时建设不低于2.5米高的围挡,施工过程应洒水抑尘,降低粉尘产生量,同时不应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保护物种造成干扰 

  三、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可有序控制事故扩大,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四、你公司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管理职责,项目实施必须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由方山县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队负责 

  六、本环评批复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拟建或者已建项目独立进行环境方面的评价,不代表项目用地、规划等的合法性;申请人从事经营活动仍需依法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 

   2021年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