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方山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1-11 10:03
方政发〔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接中共方山县委组织部文件《关于提名吕海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方组干字〔2020〕2号),经2020年1月10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吕海燕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
张 亮同志任吕梁新城方山城市执法大队副队长。
免去:
白爱军同志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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