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方山县委员会十届六次会议 D类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8-10 15:30
方人社函〔2026〕10号
薛燕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 着力强化源头参与、完善维权维稳机制、构建维权阵地、创新普法路径、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使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格局得到不断完善,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
一、用工制度落实,保障农民工维权权益
依据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条例办法等各项规定,针对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痛点、堵点,健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调裁速裁争议处理化解工作机制,形成了劳资纠纷预防、预警、化解的工作闭环。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实名制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伤保险缴纳,维权告示等硬性制度。设立工程项目欠薪调处小组,化解欠薪纠纷就地调解,做到小事不出班组,大事不出项目。开展普法专项行动,在工地、园区、车站、劳动密集场所,通过短视频、漫画、现场宣传形式,普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合法维权,树立依法理性维权观念。提高其证据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摒弃过激讨薪行为。
二、开通法援通道,规范涉薪行政执法行为
发挥工会、人社、司法、公、检、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有效提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治化水平。开展案卷评查,重点核查立案、调查、告知、处罚、送达等程序合规性,杜绝随意裁量、程序瑕疵损害企业或农民工权益,规范欠薪案件行政执法全过程。强化恶意欠薪打击力度,同时落实欠薪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打通“调解-仲裁-诉讼-刑事追责”完整维权链条。在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对跨区域工程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灵活性差”模式,破解了异地取证、文书送达等难题。
三、源头治理,明确监管职责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实行“人脸+定位”打卡考勤,实现用工、考勤、工资支付数据实时共享,严厉打击虚假用工、伪造考勤等行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要求,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简化小额欠薪案件处理程序,推行现行支付降低农民工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
四、建立长效机制,凝聚治理合力
主动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报送普法、调解、法援工作数据,研判辖区欠薪风险,联合出台源头治理举措。建立企业欠薪风险预警机制,对经营异常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提前介入化解欠薪隐患,实现风险早预警、早干预。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整治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欠薪违法行为。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劳资纠纷,不断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从速从优解决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好劳动者权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驾护航,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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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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