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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五次会议B类第1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0-16 15:25
方山县文化史和学习委员会:
方山县文化史和学习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各镇公务用车保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我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78万元,基本保障了县级单位公务用车的需求。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坚持厉行节约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应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强“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管理,严格落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不超上年、年度支出不超当年预算的“双控”要求,各镇应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用于保障正常专车运行。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王强
承办人:于秀琴
联系电话:13835836768
(此件予以公开)
方山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