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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五次会议 E类第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9-29 10:15
尊敬的王盈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方山县城改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您提出的关于县城改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的建议,切中我县充电设施建设短板与安全管理关键。对于您所提的建议,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我局下属单位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将精准推进设施建设,分类施策摸排布局,联合社区开展每户的摸排,按需新增智能充电桩,便利居民生活。
二、我局将请示政府将充电设施纳入民生工程,将扩容费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预算。
三、同时联合市场监督局对充电设施质量进行监管,确保充电桩及配套充电模块、电线电缆等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对充电桩运营企业的价格监管,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电电价计收电费。
同时,我局也将会积极开展开展 “安全充电进社区” 活动,通过火灾案例警示、现场演示操作等方式提升居民意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李军
承办人:李伟
联系电话:0358-6022466
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