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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方山县十届二次会议D类第42号 提案的答复

来源: 峪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10-11 10:15



方峪字〔2024〕第5号



王汾梅、王瑞红、李莉、郝天鹏、薛彪、高艳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左国城遗址上山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左国城遗址位于方山县峪口镇南村境内,古城坦南、北、西环岗而筑,东城坦沿山脊线而建,周围城池均为内外两层。内城呈长方形,外城则随地形变化环抱内城。该城居高临下,可谓城坚地险,从军事地理和历史地理的角度看,堪称离石以北的第一道天然屏障。据文献记载和实地调查,该城为春秋皋狼邑、汉代皋狼县匈奴南单于庭,以及刘渊所建前汉国都左国城遗址。据有关资料表明,该遗址至今至少已有2500年的历史。南村城址不仅是军事防御的重要设施,也是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战国、西汉和东汉等不同时期的文化层传播的重要节点。游人在这里驻足徜徉,可以充分感受到中华民族历史的悠久,从而有一种深沉的沧桑之感。珍贵的历史遗产保留至今,对当地的旅游开发和文物保护工作有着积极而又深远的意义,2006年5月25日,左国城遗址由省级文保单位晋升为全国第六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旧城区改建、土地成片开发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事先组织进行相关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及时开展核定、登记、公布工作,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未经调查,任何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防止建设性破坏。因此左国城遗址作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上山路在文保建设控制线内,无法取得建设许可,故无法建设。



    负责人:吕鹏飞

    承办人:于锋

    联系电话:0358-6066019



峪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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