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5-09-17 11:25
樊兴维等10名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吕梁市横泉水库涵养林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款与工程建设劳务款发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工程规划在横泉水库两侧第一山脊线范围内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可造林的全部山体,工程总面积19417.9亩,涉及圪洞镇、峪口镇的10个行政村,设计栽植树种为油松、梨树、苹果树、榛子、文冠果、沙棘、连翘、山桃等各类苗木。
该工程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合作社营造、合同化管理、标准化验收、三年管护报账”的运行机制,报账比例为4:3:3。合同约定工程验收聘请第三方验收,按照一个标准验收到底,确保工程建设成效。2米以上针叶树和地径在3厘米以上的乔木树种清点株数验收,其余树种以面积验收。要求2019年验收面积实施率、密度合格率均达到100%,苗木合格率≥95%,准予工程竣工,预付核实工程量价款的40%,不达要求的按核实工程量的平均比例付款;2020年夏秋季验收,成活保存率≥90%的,付清本次验收合格面积(株数)价款的30%。2021年夏秋季验收,成活保存率≥85%的,付清本次验收合格面积(株数)价款的30%。
该工程进行了三次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支付了第一次工程款。第二、第三次县林业局委托山西億达科技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这两次验收均因验收结果苗木成活保存率达不到付款要求,所以无法支付其余工程款。
二、截至目前,林业土地流转费已下拨到各镇。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王志明
承 办 人:赵建星
联系电话:13835858099
(此件予以公开)
方山县林业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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