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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0-17 15:15
薛军等7名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功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薛军等7名代表提出的行政村所辖的自然村没有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问题,根据《方山县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管理办法》的通知,原则上要求1个行政村改扩建1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针对自然村没有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情况,各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运行经费中统筹安排。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任勇
承办人:李金明
联系电话:13453897633
(此件予以公开)
方山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