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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一届六次会议 第2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0-16 16:40
任国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临时工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财政预算资金的安排需遵循“定员定额、规范透明”原则,主要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履职必需的公用经费及法定项目支出。
“临时工”的用工及薪酬管理,通常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经费来源统筹安排。这是当前规范编外人员管理、避免财政预算“刚性扩张”的通行做法。
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编外人员权益保障问题,积极吸纳合理建议,对涉及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编外岗位,结合财政承受能力,适当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同时我们将积极配合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探索更规范的薪酬保障模式。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王强
承办人:于秀琴
联系电话:13835836768
(此件予以公开)
方山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