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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 主题教育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治 任务完成销号申请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1-17 09:10

方政函〔20243

吕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

2023年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县收到市审计局下发主题教育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治20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问题5个、分阶段整改问题8个、持续整改问题7个。经我县认真研究,对照问题清单,采取积极有效整改措施,共整改问题14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整改5个,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问题6个,整改率100%;持续整改问题完全整改3个,其余有4个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和计划;另外经过研究,有2个问题结合实际申请调整整改类型。主题教育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已经完成,现申请销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立行立改整改问题

1.问题表述:截至审计时,因前期准备不充分,3所城区小学未开展“放心午餐”工程。

整改措施:根据(方教发〔2021〕57号)文件精神,我县实施教育布局调整,撤销方山县城内第三小学,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方山县城区公办小学已调整为2所(方山县城内小学、方山县城内第二小学)。

《吕梁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吕教发〔2022〕17号)文件于2022年5月12日印发,县教科局2022年6月8日收到市局文件后,立即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教〔2021〕4号)基本原则第三条”因地制宜,自愿选择。各县市区、各城区小学应根据县情、校情选择校内午餐模式,充分尊重家长的意愿需求,坚持家长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统一要求”,指导我县两所城区小学,开展放心午餐需求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为方山县城内小学需求7.95%,方山县城内第二小学需求6.44%。因需求过低,我县2022年未实施“放心午餐”工程。

审计指出后,县教科局于2023年4月7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八部门联合出台了《方山县教育科技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方山县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2023年秋季开学在方山县城内小学启动实施“放心午餐”工程试点学校。2023年9月,计划实施阶段有110名学生报名,方山县城内小学已经如期实施“放心午餐”工程。实际运行中城内小学有1300名学生,参加放心午餐的仅有不足60人,占比约为4.62%。为避免资源浪费,方山县城内第二小学暂未实施“放心午餐”工程。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2.问题表述:2021年秋季,未按要求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提标,仍执行每生每天4元标准,涉及18所学校65.19万元,从2022年5月开始执行新标准。

整改措施:2021年9月26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通知,从4元提标到5元,但县教育科技局食安办未收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营养餐提标的通知。同时,因我县上一轮营养餐招标期限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营养餐实施中期如要提标,将会与此前招标时的国家标准及价格有变动,因此只能在新一轮招标中(2022年5月17日起)实施5元的新标准(食堂供餐5元/生/天;课间加餐5.32元/生/天)。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3.问题表述:县财政局2021年将以前年度结余的营养餐资金23.30万元、薄弱环节改善资金8.32万元,盘活用于2021年新城棚户区贷款本息、三川河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等,未按规定安排用于下年度营养餐支出和改善办学条件支出。

整改措施:教育局所需的营养餐、薄改资金每年按需求足额拨付,结余资金按规定盘活县级统筹使用。(根据晋财预〔2022〕78号文件规定2022年底前,阶段性允许市县提前将当年无需使用或清算的上年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用于解决拖欠以前年度工资、疫情防控支出、消化暂付款等,确需继续安排资金的项目由市县通过以后年度予以安排)。

将以前年度结余的营养餐资金23.30万元盘活统筹使用,实际2020年底盘活并在2021年度统筹使用,但2021年县级年初预算已安排营养餐10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教育局拨付了24.33万元;将以前年度结余的薄弱环节改善资金8.32万元盘活统筹使用,实际2021年底盘活并在2022年度统筹使用,但2022年县级已安排薄弱环节改善资金179.9089万元。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4.问题表述:2021年,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方山县城乡义务教育营养餐中央补助经费43万元,县财政局实际安排用于公用经费42.61万元,截至2021年底结余0.39万元。截至2022年8月底,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调整35.38万元用于营养餐支出,仍有7.23万元未用于营养餐支出。

整改措施:县财政局在年中追加预算时7.23万元已做了调整预算用于营养餐支出,并于8月25日已支付。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5.问题表述:家庭困难生活费补助资金使用率不高

2020年和2021年,方山县共筹集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912万元,截至2022年8月底,财政结余461.52万元,结余率50.6%。

整改措施:2022年12月15日发放2022年秋季生活费147.175万元。2022年12月(方财字〔2022〕131号)文件盘活(晋财教〔2020〕184号)城乡义务教育生活费86.2357万元。2022年12月(吕财教〔2022〕183)号核减(吕财教〔2022〕44号)“农村寄宿生一补资金”56.8607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教科局积极整改落实,确保应助尽助,不落一人。2023年春季发放义务教育生活费152.5万元,根据测算,2023年秋季需发放义务教育生活费171万元,2023年底生活费结余60余万元。

下一步县教科局将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二、分阶段整改问题

1.问题表述:资金闲置,资金等项目,涉及专项资金4319.52万元。

(1)2020年9月9日市财政局吕财城〔2020〕126号文下达方山县财政局2020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97万元,10月29日县财政局拨付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截至2022年5月审计时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为0,资金闲置393天。

(2)2021年8月17日市财政局吕财城〔2021〕100号文下达方山县清洁取暖奖补资金1685.16万元,其中分配县住建局1108.69万元用于煤改气项目,截至2022年3月底县住建局868.69万元煤改气资金未支出资金闲置。

(3)2021年10月31日市财政局吕财城〔2021〕157号文下达方山县清洁取暖资金1631.87万元,11月8日县财政局分配住建局1271.31万元,发改局360.56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县住建局煤改气675.96万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65.31万元,县发改局煤改电301.1万元、清洁燃煤补助59.46万元等资金一直闲置,资金等项目。

(4)2021年12月23日市财政局吕财城〔2021〕231号文下达方山县水污染防治省级专项资金3552万元,其中分配县住建局1652万元,截至2022年5月县住建局未支出资金闲置。

整改措施:(1)2020年10月29日县财政局下达环保局2020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97万元,因时间紧张,2020年底该笔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支付。2021年项目达到支出进度后,截至2021年12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局共支付专项资金227.22万元,剩余专项资金169.78万元于2021年12月底已被县财政收回整合使用。

(2)截止目前县住建局闲置868.69万元煤改气资金已支付860.27万元,剩余8.42万元已被县财政收回整合使用。

(3)分配至县住建局煤改气675.96万元,该项指标已被调整至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600万元,2022年8月24日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支付煦泰热力有限公司煤炭补贴600万元,剩余75.96万元被县财政收回整合使用。

截至目前县住建局闲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65.31万元资金已支付337.33万元,剩余27.98万元已被县财政收回整合使用。

市财政局(吕财城〔2021〕157号)文件中的360.56万元未全部拨付县发改局,2022年7月20日县财政拨付发改局清洁燃煤补59.46万元;2022年8月29日县财政拨付发改局煤改电301.1万元中的167.8983万元(用款计划为178.3583万元),剩余133.2017 万元县财政分别拨付给方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指挥部17.001182 万元,县教育局 105.740518 万元。安排发改局的237.8183万元(清洁燃煤补助59.46万和178.3583万元)中183.83万元用于2021-2022年清洁煤供应,于2022年9月7日已支付完成;43.5283万元用于2021-2022“煤改电”运行补贴,于2022年9月15日已支付完成;剩余10.46万元已被县财政于2022年12月28日盘活。

(4)截至目前县住建局闲置1652万元资金已支付1492.09万元,剩余159.91万元被县财政收回整合使用。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2.问题表述:截至2020年底,吕梁市方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未及时清退已死亡1年以上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19.24 万元,涉及325人,形成大量休眠账户,影响参保职工权益。

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12月22日,我县已死亡1年以上的325人休眠账户已全部终止参保。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3.问题表述:吕梁市棚户区改造方山指挥部承建的方山县大武镇棚户区改造文汇苑安置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底,有623套因为前期手续办理缓慢,开工3年仍未建成。

整改措施:文汇苑安置区项目于2015年列入棚改项目,项目总面积209343.75㎡,共规划住宅楼5栋(1121套),由1#楼、2#楼、3#楼、4#楼、5#楼、附属楼S1和S2、幼儿园、居委会和地下车库组成,项目总投资76287.4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4.问题表述:吕梁市棚户区改造方山指挥部承建的方山县大武镇棚户区改造丰泽苑安置区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底,有608套因为前期手续办理缓慢,开工3年仍未建成。

整改措施:丰泽苑安置区项目于2015年列入棚改项目,项目总面积175879.75㎡,规划7栋1310套,一座幼儿园,项目由1、2、3、4、6、7、8#楼、附属楼S1、S2、幼儿园和地下车库组成,项目总投资83262.41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5.问题表述:吕梁市棚户区改造方山指挥部承建的方山县大武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底,有456套因为前期手续办理缓慢,开工3年仍未建成。

整改措施:大武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列入棚改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92047.3㎡,规划建设6栋1098套,开行授信4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建成。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6.问题表述:方山县66888.53亩基本农田用于林果业等非粮作物。

整改措施:此问题涉及上轮基本农田的图斑,已在年度地籍变更中变更为林地、园地和坑塘水面,本轮三区三线基本农田划定已全部调出。本轮三区三线划定方山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1.75万亩,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有量21.7539万亩,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三、持续整改问题

1.问题表述:方山县德泽苑公租房项目于2015年12月竣工,建成公租房432套,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分配,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整改措施:2022年4月县住建局已出具德泽苑公租房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房屋质量安全意见认定书。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2.问题表述:方山县安康小区棚改安置房项目于2015年12月竣工,建成安置房250套,截至2017年底已分配48套,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整改措施:2022年4月县住建局已出具安康小区棚改安置房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房屋质量安全意见认定书。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3.问题表述:方山县大武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涉及9个项目小区,其中:3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尚未开工;6个项目小区均于2013年度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底尚未按计划建成。

整改措施:目前大武镇棚户区改造所涉及9个项目已全部建成。

是否完成:已完成整改

4.问题表述:2016年至2020年,吕梁市棚户区改造方山指挥部实施的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全多次被叫停,导致建设进度缓慢,建设的安置住房长期未能交付使用,致使3073个拆迁户未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回迁安置。截至2020年底,按照拆迁安置协议,共应支付逾期过渡安置费35747.53万元,已支付10137.44万元,未支付25610.09万元。

整改措施:目前新城指挥部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预计12月底可全部分房入住,分房后不再产生过渡费用。关于逾期过渡安置费问题,指挥部根据实际,通过、县委、县政府的相关会议已制定出一次性解决方案,《关于非住宅停业损失费、过渡费及住宅过渡费置换实物的实施方案》,盘活现有资产,包括住宅安置后剩余房源、车位、非住宅地下部分,折合价值61360万元,此项工作陆续按实物类型分批次进行置换,预计2024年6月底完成。

是否完成:未完成整改

5.问题表述:截至2020年底,吕梁市棚户区改造方山指挥部由于工程进度缓慢及项目未结算等原因,造成丰泽苑、怡欣苑等项目闲置财政资金超过1年4552万元,其中:市级配套资金4510万元,县级天然气安装费42万元。

整改措施:目前已支付42万元,剩余资金预计2024年8月份全部支付完毕。

是否完成:未完成整改

6.问题表述:截至2020年底,方山县9个棚改项目由于工程进度缓慢和结算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国开行贷款闲置超过1年74082万元,约支付利息3070.7万元。

整改措施:目前新城指挥部各项工程建设资金已支付至90%,待竣工结算审计后,可全部支付完毕。

是否完成:未完成整改

7.问题表述:截至2020年底,吕梁市棚户区改造方山指挥部由于工程进度缓慢及项目未结算等原因,造成红运苑、文汇苑、丰泽苑等棚改项目闲置财政资金10695万元超过2年,其中: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96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22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00万元。

整改措施:目前新城指挥部已支付中央配套资金 4818.63 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2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419.7717万元,预计8月底可全部支付完毕。

是否完成:未完成整改

四、需要调整审计整改类型问题

调整为持续整改类型

1.问题表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5060.39万元未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

由原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需要调整为(持续整改)整改类型

整改措施:2019年之后批复的三个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已于2022年8月全部整改,涉及三个村保障对象46人保费共2485987.2元。2019年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县于2022年底在全市率先解决两个试点村的问题,涉及保障对象69人保费共4565734.53元。

县人社局下一步第一交流学习,取长补短。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先进市县的经验做法,取众家之长补我县之短,尽快研究出台我县具体解决方案。

第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根据目前掌握的已批复征地项目面积和保费情况分发到涉及的乡镇、村,全面摸清失地户、失地面积和涉及的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等情况,并于2026年底前分批次分项目分村建立台账。

第三分步实施,分类处理。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先行处理复杂问题较小的村,成熟一批处理一批。

调整理由:因2019年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除整改了的三个批次外还有35个批次74个项目未整改,因历史跨度较长,涉及面较广,我县又涉及大武镇吕梁新区范围内各村政策与其他村的政策不一样等牵扯的其他失地补偿等遗留问题较多,恐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此问题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

2.问题表述: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9568万元

由原整改类型(分阶段整改)需要调整为(持续整改)整改类型

整改措施:县人社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行多层面宣传,增强企业的自主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维权意识。    加大执法力度,在2025年底前对未参保企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且继续实施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当年达龄退休政策,摸清底数,做好提前测算,保证及时退休。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中优先考虑职工养老保险保障逐企解决。

调整理由:因我县涉及欠费的国有、集体企业全部长期处于关停状态,最早关停企业为1995年,最迟关停在企业也在2006年,涉及国有、集体企业均无经济收入。各欠费企业涉及参保人员较多,欠费金额巨大,县财政无力一次性缴纳所欠保费,所以只能采取分步分类的措施逐步消化,先行缴纳当年到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此问题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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