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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吕梁新区木瓜村—高家沟村资源产业公路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函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6-22 15:50

方政函〔2022〕58号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吕梁新区木瓜村—高家沟村资源产业公路项目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建设依据:《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方政办纪字〔2022〕8号)文件要求,同意开展项目建设。

建设地点:位于方山县大武镇。

建设内容:总体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及安保工程等。

项目用地:路线全线占用土地 6.6850公顷。

项目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方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6.6850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方山县人民政府

20226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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