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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方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09 11:45


方政办函〔2025〕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设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晋政办函〔2024〕68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吕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吕政办函〔2025〕24号)文件要求和吕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安排,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方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提出食品药品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各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统筹协调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案件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和新闻发布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高  鹏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 秦  鑫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分管农业农村)

呼鹏燕   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市场监管) 

委  员: 李小康   县政府办副主任         

      薛向辉   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闫小花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霍秉艮   县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赵宏利   县人民检察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乔耀斌   县人民法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吴祥锋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  强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军  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锋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星星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薛贵锋   县工信科技局局长 

      郭攀峰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任  勇   县民政局局长

      高海龙   县司法局局长

      高海宁   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局长

      刘建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建文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建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

      薛卫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旭亮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薛晓燕   县医保局局长 

      王志明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李  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赵晓东   县供销社主任  

      刘绍华   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局长 

      高吉平   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茂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方山县分公司总经理

三、运行机制

(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薛卫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秦福平、张瑞琴。委员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委员会办公室应及时动态调整,并按程序向委员会主任汇报。

(二)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不再保留方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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