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代表联系落实“三见面”制度提高意见建议办理质量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9-28 17:25
【图解】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代表联系落实“三见面”制度提高意见建议办理质量的通知》的解读
方政办函〔2022〕3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是推动政府系统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在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聚焦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等提出了56项意见建议,县政府及时向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进行了交办。为进一步加强意见建议办理中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提升代表满意度,提高意见建议办理质量,要求各承办单位在人大建议办理过程中全面落实“三见面”制度。
一、办前会商见面。意见建议办理前,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见面沟通,充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
二、办中邀请见面。办理过程中要通过实地调研、座谈协商等形式,主动向建议提出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工作进入实质性落实阶段,要视情况适时邀请代表实地观摩、亲身体验,让代表充分了解推进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措施。
三、办结通报见面。建议办理完成后,要反馈办理成效,认真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由建议提出代表填写《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办理情况及代表反馈意见将纳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附件: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 建议编号 | ||
联系电话 | |||
建议标题 | |||
承办单位 | |||
联系电话 | |||
办理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对办理
情况的
意 见 |
人大代表签字: | ||
备注:此表由承办单位联系建议提出代表填写,与建议答复一并交县政府办公室。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