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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 方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9-23 10:37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与队伍建设。

(二)承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制定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三)受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委托,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中医服务、计划生育、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违规案件,开展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四)配合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五)承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法开展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及相关指导工作。

(六)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七)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

(八)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九)为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相关业务与技术提升活动;承担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的应用研究与推广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绩效考核与评估。

(十)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组织对重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指导和参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规划、消毒和病媒生物危害的控制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查处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转办案件、相关机构移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跨区域案件、有重大影响案件的组织查处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简介、办公地址、对外公开的办公电话、邮政编码

(一)单位简介

方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山县卫生监督所)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建制,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7名。领导班子核定为1正2副,目前实有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内设综合办公室、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股、结核病防控股、性病艾滋病防控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股、地方病防控股、免疫规划股、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控股、公共卫生监测评价与精防股、健康教育与信息管理股、检验股、职业放射卫生股、法制股、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股、公共卫生监督股、职业卫生监督股16个股室。

(二)办公地址

方山县方正街(原方山县经济信息中心)

(三)对外公开的办公电话

0358-6025297

(四)邮政编码

033100

三、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

刘全平: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侯洁云:副主任

分管:综合办公室、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股、结核病防控股、性病艾滋病防控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股、地方病防控股、免疫规划股、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控股、公共卫生监测评价与精防股、健康教育与信息管理股、检验股、职业放射卫生股、法制股、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股、公共卫生监督股、职业卫生监督股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的基本信息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印签、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信访工作;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草拟各类报告、方案、计划、总结,审核以单位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负责各股室的综合协调;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部门预决算、组织建设、培训教育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传染病防控与卫生应急股。组织实施全县传染病监测、报告和疫情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与分析、上报、反馈和管理;掌握全县主要传染病的流行现状及规律,开展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专题分析、预测预警等工作;做好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分析上报疫情,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和疫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等的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参与制订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收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工作;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承担公共卫生舆情监测相关工作。

结核病防控股。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和信息分析与管理;组织开展结核病患者的监测管理与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指导开展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性病艾滋病防控股。组织开展性病、艾滋病、丙肝的监测与防控工作;做好性病、艾滋病、丙肝防控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和利用;承担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和转诊工作;承担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及自愿咨询检测和监管场所的检测工作;组织开展性病、艾滋病、丙肝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股。开展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负责人群伤害及死因监测与评估工作;负责人群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及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组织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地方病防控股。组织开展地方病监测、预警、预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负责碘缺乏病监测与防控工作;负责区域重点地方病监测与防控工作;负责鼠疫、布病等的监测与防控工作。

免疫规划股。组织开展接种率监测和相关疾病的监测工作;负责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疫情监测和现场处置;协助开展预防接种服务项目的督导、检查、考核;承担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做好数据的分析利用;指导辖区预防接种门诊(点)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对重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指导和参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疫苗和冷链综合管理。

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控股。负责全县消毒、杀虫、灭鼠工作的监测与质量控制,为医疗机构和社会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医学昆虫、鼠类调查、监测和疾病传媒研究;开展寄生虫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疫点、疫区的消毒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公共卫生监测评价与精防股。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价、预测与预警工作;负责辖区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卫生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承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生长发育状况及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负责开展学校卫生危害因素的监测、效果评估;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管理与基层工作指导;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确诊患者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等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负责本级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信息上报及患者信息流转管理;定期调查、分析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管理的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健康教育与信息管理股。组织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及重点疾病监测,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编辑、制作各类健康教育宣教资料,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及公众日常健康教育;为基层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负责中心网络系统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卫生健康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监督管理平台有关工作;负责执法信息储存管理,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执法相关信息;负责受理、调查和回复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检验股。完成国家、省、市和县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检验检测任务;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检测检验、分离培养鉴定;负责寄生虫病病原学检测;承担生化、血清学常规检测和应急检测;承担艾滋病、性病、丙肝常规检测和应急检测;承担生活饮用水和环境土壤检验;承担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理化检验;承担化学中毒理化检验、地方病相关理化检验;负责生物安全管理;负责质量控制与实验室管理;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校验等工作。

职业放射卫生股。负责职业、放射卫生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的卫生学调查、处置工作;负责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报告工作;负责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放射性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法制股。负责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处罚案件的合法性进行抽查;负责执法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做好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违法查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案件、有重大影响案件的组织查处工作。

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股。负责医疗卫生、中医、医疗美容、采供血、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等机构的医疗服务及执业行为的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各乡镇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

公共卫生监督股。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职业卫生监督股。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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