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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公示(山西鑫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来源: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23-10-18 17: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分局对山西鑫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年30万m3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决定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8-6022620
通讯地址:方山县县城建安路
邮 编:033100
方环行审〔2023〕11号
关于山西鑫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年30万m³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鑫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西鑫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年30万m3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年30万m3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大武镇武家庄村东侧1.2km处,总投资2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5月13日由方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141128-89-01-38552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座2000m2的封闭式石料棚、1座3000m2的封闭式骨料棚、2条HZS180水泥混凝土搅拌生产线、1条机制砂生产线,并建设磅房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一、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分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厂区硬化,建设全封闭储存库,粗细骨料分区堆放,库内安装覆盖全库区的的喷雾抑尘设施;1、商混生产线骨料上料口布置于封闭式骨料库内,各上料口设集尘罩,粉尘分别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机分别设集气罩,粉尘收集后各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筒仓仓顶配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分别由2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机制砂生产线给料机三面围挡,设集尘罩,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采取密闭集尘措施,粉尘收集后分别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和40m3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厂区进出口设置1座车辆清洗平台,配套60m3三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建设1座17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洗砂废水采用“沉淀+混凝”处理工艺,建设450m³三级沉淀池,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混凝土生产线除尘灰返回生产系统作为生产原料,厂内建设1座50m2的污泥暂存库,尾泥经压滤脱水后和机制砂生产线除尘灰运往方山县磊鑫建材石料厂作为废弃场地的复垦用土;在厂区规范建设1个30㎡的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废棉纱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音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三、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四、你公司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管理职责,项目实施必须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由方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六、本环评批复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拟建或者已建项目独立进行环境方面的评价,不代表项目用地、规划等的合法性;申请人从事经营活动仍需依法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方山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