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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6-20 17:15

 方政办发〔2025〕31号

圪洞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吕梁市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吕农组发〔2024〕1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有效防治耕地撂荒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高质量推进全县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点、以农为先原则。立足我县农情特点和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实际,突出“宜机化”主题和耕地属性,以目前无法运用大中型农机装备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的耕地为主要改造对象,以适宜生产过程的高效机械化为目的。

(二)坚持集约高效、示范引导原则。优先在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权属清晰、窗口示范效应突出的区域实施,鼓励在撂荒地上实施,鼓励整村推进。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农田生产和生态和谐发展。

(三)坚持政策引导、联农带农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由圪洞镇党委、政府主导,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主体参与投入农田宜机化改造。充分尊重各主体的建设意愿和意见,形成联动推进的格局。

(四)坚持定额补助、差额自筹原则。改造项目资金按照定额补助、差额自筹的方式。改造面积和资金投入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要求,投资额超出市级补助资金的,由县级财政配套或承担主体自筹解决。

(五)坚持规范管理、提高建设效能。项目要严格按照本指导意见和参照山西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DB14/T2302-2021)组织和建设,保障科学规范实施。圪洞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集中连片要求,严格勘测设计,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环节,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目标任务

(一)改造目标

农田通过小并大、短并长、曲变顺、陡变缓、坡改梯、搭接通道、互联互通等宜机化改造,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便于农机具进出、转弯、调头、循环作业;田间道路通达,农机通行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运输方便快捷,耕种管收拉运环节机械化作业条件基本具备。

(二)改造区域及任务

今年的改造区域选定在圪洞镇石站头村,改造任务面积1500亩。圪洞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农业生产时节,抓住有利时间组织项目实施,工程建设内容原则上当年建设当年完成。

   (三)改造时间

    2025年4月—12月。

三、职责分工

(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需求调查摸底,报县政府确定项目实施镇;编制县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随机指导;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开展项目跟踪监督检查;负责项目进度的报送;负责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做好项目资金兑付工作。

(二)项目所在镇主要职责

圪洞镇人民政府是项目的实施管理主体,负责落实项目实施区域和承担主体;根据实际通过公开程序遴选有资质的第三方施工单位,组织勘测设计、工程监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编制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所在村集体主要职责

改造区域所属村集体,直接负责项目的落地实施,根据民主议事程序,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合做好勘测设计、项目施工、项目验收等工作;配合做好改造区域的选址规划、地块落实、地权明晰、纠纷调处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要求顺利实施;负责改造后耕地的管护工作,确保改造成果得以巩固,耕地质量持续提升,农业生产力稳步增强。

(四)承担主体主要职责

承担主体负有主要责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项目改造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保证改造工作高质量完成;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改造区域的选择

拟改造区域尽可能集中连片,选择基础设施条件差,农机装备无法实现耕、种、管、收、秸秆处理等环节机械化作业的耕地(优先选择改造撂荒耕地和可能撂荒的耕地),单个项目改造后耕地的集中连片面积应≥150亩。拟改造地块应为最新土地现状调查数据库中的耕地,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退耕还林还草区、河湖管理范围、文物保护范围以及25°以上禁垦区实施。

五、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

农田宜机化改造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和田间道路工程,对于田区内不能全部拦蓄暴雨径流的坡沟地域,应设置田面排水沟,仍不能满足农田排水要求的,还需设置坡面防护沟渠。项目实施完成后,须配套必要的培肥及熟化措施。

1.土地平整土地平整主要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和耕作层地力保持。

其中:耕作田块修筑以细碎耕地的归并整理、坡耕地的降坡整平和坡改梯为主,包括必要的埂坎设施。当田面集雨量超过农田蓄渗能力时,应设置农田排水设施,主要指田面排水沟。耕作层地力保持主要指田面表土的保留。

2.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路主要包括路基与路面,坡口、错车点、末端标识、掉头点、排水边沟等附属设施。

其中:坡口是指当由田间道路进入田块,或由一个田块直接进入相邻田块,相对高差≥0.5m时设置的下田坡道。

3.田面排水及坡面防护。项目要按照设计防护标准进行计算,根据需要设置必要的田面排水沟渠及坡面防护沟渠。沟渠断面及分布应根据设计标准经计算确定,尽可能减少占用耕地。

4.土壤培肥及熟化措施。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对扰动的田面及时进行深耕,耕深≥0.3m,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逐年改良土壤、提升地力。

(二) 建设要求

1.地块归并整理。对细碎地块进行改造联并,对异形地块按照“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原则进行改造,消除作业死角、优化地块布局。改造后的田块形状应尽量规整、无作业死角,田边顺直,田面相对平整。

2.缓坡化改造。改造前坡度≤5°范围内的田块,宜改造为水平条田,具体参照省级标准执行。部分条件较差地块,结合吕梁丘陵山区地貌特点和实际情况,改造后的条田,田块长度不得低于50m,宽不得低于10m,或单个田块面积不得低于3亩。

3.梯田修筑。改造前坡度>5°的田块,宜通过坡改梯改造为梯田,具体参照省级标准执行。部分条件较差地块,结合吕梁丘陵山区地貌特点和实际情况,改造后的梯田,田块长度不得低于30m,宽不得低于8m,或单个田块面积低于1亩。改造后的梯田,应田坎稳固、田边相对顺直,并修筑田埂。

4.田间道路应实现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满足中大型机械进出地块需要。连通的田块均应达到宜机化标准。

六、项目实施主要程序及要求

(一)选定项目建设区域及承担主体

项目实施前,圪洞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公开遴选建设区域及承担主体,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建设区域及改造地块要符合方案和规范的要求,把握好改造的必要性、合规性及改造的费效比。承担主体应拥有拟改造耕地的经营权或对拟改造耕地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机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活动。

(二)实施方案的编制

圪洞镇人民政府要将宜机化改造任务明确到项目,落实到田块,并将改造项目落实到确权地形图上,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项目研究,制定详细的项目改造方案,并上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改造方案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应符合有关要求,明确项目实施条件(包括项目点位置、规模、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权属状况、农机化生产现状等内容);项目主体(项目管理单位、承担主体及职责,承担主体与拟改造耕地的关系等);主要建设内容及要求(包括项目点建设任务、主要的改造类型、工程建设内容、达到的技术要求等);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的实施程序、进度计划等)。

(三) 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报告

改造工作须委托专业机构对选定改造区域进行勘察测绘和规划设计,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应达到能够直接指导施工,并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投资的深度。初步设计报告的组成包括文本、设计图、概算书等。初步设计报告须经市级组织评审批复后方可实施。

(四) 项目施工及管理

施工单位需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程序选择。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及技术规范等要求,完成相应的建设内容,并根据施工完成实际,绘制竣工图。为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委托监理机构对建设过程进行工程监理。

(五) 项目验收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制定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改造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六) 项目审计

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七) 绩效评价

圪洞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初验合格后,编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同时提交绩效考评申请。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按程序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并按一定比例进行绩效考评,全面评估、考核县级财政资金的执行情况。

(八) 资料归档

项目完成后,圪洞镇人民政府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并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备案。档案资料除纸质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应的电子数据(如测绘原始数据、图纸电子版等)及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应就改造前、改造过程中、改造后的情况,在同一拍摄地点和视角进行拍摄。

七、改造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

1.补助环节。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宜机化改造工程,改造项目涉及的勘测设计、项目验收、监理审计等管理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项目投资的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或改造主体自筹解决。县财政局要统筹农业、水利、乡村振兴等涉农项目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宜机化改造,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2.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项目承担主体。

3.补助标准。县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75万元,每亩补助2500元,共改造1500亩,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应及时用于扩大改造面积。

4.补助程序。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自行制定项目资金支出办法,按相关合同约定执行,可按改造完成的建设内容和进度,分类、分步进行验收兑付。

在项目前期手续完备且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可按照合同金额的30%预拨资金,后期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分阶段支付项目资金,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完成全部资金的兑付。

(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1.县财政局要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切实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项目资金;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核算监督,对本项目进行专项管理。

2.县审计局要强化资金审核,竣工决算要进行第三方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判定是否符合资金补助要求的依据。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政府抓总统筹、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圪洞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改造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二)加强指导,做好服务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工作指导组,强化过程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监管,规范运行

圪洞镇人民政府要聚焦改造过程监管,严抓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关键节点,建立相关制度,完善约束机制,主动防控廉政风险,做到程序到位、运行规范、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做好竣工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

(四)建立档案,及时报送

项目实施过程中,圪洞镇人民政府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并对改造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包括:“四图”(原貌正摄影像图或地形图、规划设计图、施工作业图、竣工验 收图)、区域选择、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财务核算、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报告、会议记录等文字、图表、账册、影像等全流程资料。项目结束后,确保项目材料整齐、完整、真实,并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留存。

(五)加强宣传,做好示范

要积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农田宜机化改造对土地产能、粮食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农田宜机化改造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农田宜机化改造行动。

附件:1.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工作领导组名单

     2.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工作指导组名单

 3.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4.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工作归档资料清单


附件1:

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高  鹏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秦  鑫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李小康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苏伟忠        县审计局局长

王  强        县财政局局长

王国锋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志明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王志明        县林业局局长

高保平        县水利局局长

郭建文        县文旅局局长

闫建龙        圪洞镇党委书记

薛  颖        圪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荣勤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赵荣勤同志兼任。

附件2:

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

工作指导组名单

组  长:赵荣勤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赵海燕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高卫荣    县农业农村局干事

刘海林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李建山    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股长

薛新建    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股长

秦红宇    县林业局资源股股长

刘文军    县水利局水保站站长

马艳荣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技推广股股长

杨新平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管理股股长

张景丽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机生产股股长

芦育明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指导组工作职责:对圪洞镇宜机化改造试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附件4:

方山县2025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工作归档资料清单

(一)调研摸底情况

(二)改造区域及项目主体遴选工作资料

(三)县级实施方案

(四)改造影像资料(改造前、中、后影像资料)

(五)会议纪要

(六)考核记录

(七)检查记录

(八)相关票据

(九)动态报表

(十)资金管理文件

(十一)竣工验收报告

(十二)效益分析报告

(十三)项目工作总结

(十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