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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方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11-05 15:21

方司发(202169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环境,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吕梁市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吕办〔2021〕93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优化平等、公平、服务、保障的法治营商环境,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三”营商环境建设要求,通过着力解决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简单“一刀切”等问题,在执法领域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疏通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 “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让企业发展活力充分释放,合理合法诉求充分实现,为全面推进方山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依法规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教育引导与处罚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以主动服务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措施

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步骤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围绕“是否存在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一刀切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优化提升做好以下

)开展行政执法大学习

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规定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聆听行政执法大讲堂、开展机关集中学习、利用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民法典等与行政执法相关内容的学习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期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至少组织次行政执法大学习,学习情况及时报司法局法治股,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lsfsxpfb@163.com2021 年11月10日前完成)

(二)推进三项制度大落实

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回头看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并进行动态管理,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新等制度。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信息。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健全完善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制度、记录信息调阅监督等制度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实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査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记录内容。要结合实际集中设置询问室、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严格执行案卷管理制度和制作标准,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储存、监管等要求,确保记录规范,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整个执法过程都阳光透明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违法案件处罚(理)“三分离”制度》《案件处罚审批制度》《执法人员错案追究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执法的合法规范。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审核队伍,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严把法制审核关,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021年11月19日前完成)

(三)组织执法资格大起底

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司法部《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式样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坚决防止重复发证、随意发证、超范围发证”的要求,围绕“工勤人员 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等不符合执法(监督)资格不得申办执法证件,执法(监督)人员因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监督)岗位注销执法证件要求,按照《吕梁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歩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常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起底和动态管理工作,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及时向司法局法治股报备注销不再符合持有执法证件条件的人员。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

(四)确保执法规定大执行

是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加强全方位多层级的岗位练兵,综合执法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在实战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按照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标准,进一步量化、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一刀切”式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文书。全面梳理权力清单,编制并公布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工作手册、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法制审核流程图公布后司法局法治股备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lsfsxpfb@163.com2021 年12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行政执法部门要站在推动全经济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以规范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自查自纠是否存在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简单“一刀切”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行政执法部门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法规科室、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专项工作。专项行动实行周报告、半月通报、月调度制度,从10月25日起每周司法局法治股报送周工作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司法局汇总后向市司法局反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书面总结(包括但不限于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的问题、需进步整改的问题等内容)务于2021年12月13日前盖章报司法局法治股,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llsfsxpfb@163.com

(三)迎接监督检查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监督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注意收集工作资料,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对检查中发现的漠视企业、群众诉求,损害市场主体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落实长效管理。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此件公开发布)

方山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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