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决算公开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9-21 11:12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3、参与审查全县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4、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主管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主管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全县城镇、市政建设、市容环卫垃圾处理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县城防洪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
6、主管全县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建筑预制构件、建筑装潢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施工安全、标准定额、竣工验收等有关方面的工作,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和伤亡的调查处理。
7、主管全县建筑行业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施工企业、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制品生产企业。拟定全县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负责城建管理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和各类违章行为。
9、综合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建筑附建式人防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方山县城建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共有在册干部职工55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全额事业人员 38人,离退休人员10人),设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总工程师1人,股级负责人18名。编办核定我局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是办公室、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为了方便与吕梁市住建局工作业务的对接,目前我局实际内设股室18个,分别为办公室、科技股、信息化办、行政审批股、监察队、标定站、施工股、村镇站、乡村清洁办、招标办、档案室、安全站、财务室、节能办、防震减灾办、重点办、方山县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方山县建筑工程勘察测绘队。
下属单位:方山县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方山县环卫队、方山县测绘队、方山县一建公司、方山县污水处理厂。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收入总计38078900元,2019年收入总
计70792525.12元,与去年相比收入增加了32713625.12元增加86%,增加的原因为项目收入增加;2018年支出总计23550100元,2019年支出合计90634182.15元,与去年相比增加67084082.15元增加284%,增加的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三、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0792525.12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92525.12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0000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27254683.50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 支出总计90634182.15元
(1)基本支出5259092.29元。
(2)项目支出8537508.86元。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7263026.47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1087679.2元,其中办公206046.48元,咨询费6476元,邮电费57352.8元,电费89950元,差旅费 94388元,取暖费45740.8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42400元,委托业务费304367.08元,公务用车用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1727.9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支出199236.06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政府采购为0。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和2018年相比无增加,2019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2辆,包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行政单位核定2辆,本部门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共有0台,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共有0台。
2、房屋情况
3、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
九、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十、2019年本单位无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