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9-21 09:57
一、方山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方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规章和发展战略建议。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及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5、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6、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7、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股级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交通运输系统生产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8、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方山县交通运输局为县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依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6人,离休1人.内设办公室、道路股、养护中心、路政大队、海事处、质检站等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包括本机关决算。
三、2019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收入59215619.47元,上年收入27734924.00元,本年收入比上年收入增加31480695.47元,增加了113.51%。增加的原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2019年支出总计50659886.86元,上年支出12003053.76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38656833.1元,增加322.06%,增加的原因为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增加。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9215619.47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23517.47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26792102元。
(3)事业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18570696.01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50659886.86元,包括:
(1)基本支出 7252498.86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9929.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5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5481.3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43407388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其他扶贫项目2898905元。
(3)经营支出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27126428.62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23517.47元,比上年增加170.12%。其中:基本支出7252498.86元,项目支出43407388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881981.39元,其中办公费116859.70元,咨询费32000.00元,水费6954.00元,电费150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取暖费60160.60元,差旅费51794.00元,维修(护)费21265.00元,委托业务费15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33392.3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55.70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单位今年政府采购货物为101475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同上年比无增减,增幅为零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运行。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共有0台,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共有0台。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2325平方米。
九、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十、公开表格。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