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2018年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9-25 15:33

  为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些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还没有真正确立。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吕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吕财办发[2015]32号)和吕梁市财政局印发的《吕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程》(吕财办发[2015]747号),现对有关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在当前我县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式下,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以效益的提升来缓解收支矛盾,显得愈加迫切和需要。因此,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1、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拟定本单位绩效评价方案,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2、业务主管部门是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的主体,组织开展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开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并进行自我评价,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考评报告和对考评结果发现问题安排整改落实工作,并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县财政局组织开展重点评价。今年,县财政局选择了14个2018年已完工的重大民生项目或对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有影响的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财政对项目单位的自我评价结果进行考评打分,保证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评价质量,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三、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 

  1、财政负责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督促项目单位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将在下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考虑和适当倾斜;对较差的项目,要扣减或取消下年预算。 

  3、要加大绩效问责力度,对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改正,使之真正达到强化支出责任和警示教育的作用。 

    

    

  方山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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