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26 09:07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方山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是贯彻实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方山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和财政收支政策及其有关配套措施;拟订和实施财政分配政策。
2、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其他财税法规、规章及财务会计制度
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财政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调整意见和决算情况。
4、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和监督预算执行。
5、建立和完善现代财政国库制度,制定和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6、拟订和执行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7、负责财政公共支出,制定统一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管理社会保障支出。
8、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9、负责监督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
10、监督国家有关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全县的执行情况,检查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监督指导各乡(镇)财政业务。
(二)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20个,分别是:办公室、农财股、综合股、担保公司、会计股、国资股、采购股、社保股、农发办、教科文股、监察股、企业股、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收费中心、行政政法股、 信息股、经建股、预算股、国库股、 支付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4个:方山县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方山函授站、方山县预算外收费管理中心、方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部门预算收入6901432元:财政拨6901432元,其中基本支出6901432元,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3.27%,减少233007元。
(二)支出预算
部门预算支出6901432 元,比上年增加减少3.27%,减少233007元。
1.基本支出:⑴工资福利支出6427976元;⑵商品和服务支出459000 元;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56元。
2.项目支出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办公费7209.6元
差旅费40000元
印刷费0元
邮电费60000元
电费100000元
水费30000元
取暖费61790.4元
维修(护)费30000元
委托业务费20000元
物业管理费60000元
其他公用经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安排为0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原因
1、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因公出国出境0元。同上年相比减少10000元,减少16.67 %。减少原因为: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原则,制定相关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控支出。
八、国有资本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预算。
九、重点预算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预算项目,无绩效。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