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21 16:29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根据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3.参与审查全县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4.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
5.负责管理全县城镇、市政建设、市容环卫垃圾处理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县城防洪的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负责城建管理监察工作
6.主管全县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建筑行业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建筑附建式人防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目前我局实际内设股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科技股、信息股、监察队、标定站、施工股、村镇站、乡村清洁办、招标办、安全站、财务室、档案室、节能办、重点办。
本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我局现有六个下属单位:方山县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方山县环卫队、方山县测绘队、方山县一建公司、方山县污水处理厂、方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部门预算收入 4939062元:财政拨款 4939062元,其中基本支出 3589062 元,项目支出1350000 元。比上年减少11 %,减少585835元。
(二)支出预算
部门预算支出 4939062 元,比上年减少11 %,减少585835元。
1.基本支出:⑴工资福利支出 3456062 元;⑵商品和服务支出 124000 元;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000 元。
2.项目支出1350000 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办公费 84000元
交通费40000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七、“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 4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 元,因公出国出境 0元。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增长,同上年相比无增减。
八、国有资本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预算。
九、重点预算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无重点预算项目,无绩效。
十、本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减少的原因:退休2人,退休人员工资转劳动局发放。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