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14 10:56
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及时准确,方便快捷的做好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合作医疗基金预决算。
(3)、收集管理有关的文书档案,审核汇总全县参合农民各种补偿材料及
补偿额的实施申报兑付。
二、本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
三、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
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413516.15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4545.96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3)事业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63.83元,为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8906.36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本单位上年决算收入1739029.96元,本年决算收入比上年减少了325513.81元,减少18.72%,减少原因是2017年我中心公用经费并入人社局。
2、支出总计1413516.15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413516.15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46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943.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70.19元。
(2)项目支出0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本单位上年决算支出1874186.29元,本年决算支出比上年减少了460670.14元,减少24.58%,减少原因是2017年我中心公用经费并入人社局。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1412902.82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902.82元,项目支出0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0.19元。其中:办公费7360.19元,差旅费161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0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政府采购为0元。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的“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3、公务接待费0元。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比上年无增减。
晋公网安备14112802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