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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来源: 方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4-02 15:24

方司发(20211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安排,推进全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深入开展,根据吕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吕梁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司法部、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安排,聚焦律师行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法治方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聚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整改、抓落实,着力破除管理积弊、整治顽瘴痼疾、查处典型案件、清除害群之马,推动律师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

(一)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为民情怀,牢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风气。

(三)树立良好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群众律师队伍。

三、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执业律师及担任律所“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

四、治理重点

按照市局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结合我县律师工作实际,重点对三个方面、20个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

1、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法院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2、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向司法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围猎”司法人员。

3、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

4、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5、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

6、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身份,向司法人员行贿、赠送礼金;

7、利用同司法人员的特殊关系承揽业务、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通过赠送礼金或抽成、分成等方式支付“介绍费”;

8、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

(二)违法违规执业问题

9、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恶意炒作,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司法制度和司法人员;

10、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的宣传;

11、不通过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私自收案、私自收费、案外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

12、收费没标准、不公示、漫天要价,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多收费、乱收费;

13、不按规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不开具收费合法票据;

14、代理不尽职、不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丢失当事人案卷材料,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

15、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

16、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17、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

18、专职律师违规兼职、不符合兼职律师条件申领兼职律师证并以律师身份执业。

(三)持假证违法执业问题

19、使用伪造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实习律师证、律师执业证;

20、使用伪造或过期的律师执业证从事律师职业。

四、工作措施

专项治理从2021年3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为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四个环节,对标市局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队伍教育整顿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其中涉及律师与市、县两级司法机关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查处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份)

通过采取集体学习、专题教育、研讨交流、主题党日、集中培训等形式,重点抓好全县律师四个专题的学习教育和轮训培训。

一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论著作为律师各类培训的必修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是党史学习教育。在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律师参加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党组书记讲党课等活动,党员律师集中学习研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内容,增强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三是开展政治规矩学习。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强化党性锻炼、增强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是开展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学习《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促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不碰执业底线红线。

五是开展警示教育。围绕律师行业突出治理的三个方面20个重点问题,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司法部编发的专项治理重点问题典型案例和省厅《律师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录》,以案明纪,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广大律师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六是开展先进典型教育。选树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依法执业、无私奉献的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感人事迹,组织参加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观看先进事迹宣传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行业风尚。

(二)自查核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重点抓好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全员承诺、起底彻查、联合排查“五个规定”动作。

1、谈心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律所负责人必谈,律所负责人与本所工作人员必谈。通过谈心谈话,削除顾虑,主动查摆问题、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自查自纠。组织律所负责人和律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对照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问题,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3、全员承诺。结合去年全省律师行业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承诺书,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问题填写承诺书;已经作出承诺、自查后认为无需更改的,不再填写;自查中有需要向组织说清楚的问题,可以重新进行填写。

4、起底彻查。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律所和律师受处罚处分情况进行逐一梳理,绝不放过一丝线索。

5、联合排查。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对接,联合监测、联合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抓好三项工作。

1、查处典型案件。坚持横向联合、上下联动,集中查处典型案件。

2、开展专项治理。与法院、检察院进行对接沟通,重点对律所聘用法院、检察院退休开除人员或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情况进行排查,分门别类进行清理。

3、整改落实。指导律所建立整改台账,自查出的问题要确定整改方案、措施,限期整改,将问题清零。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推动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完善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1、完善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规范机制。落实司法部即将出台的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细化规定和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开展执业核查,严禁法院、检察院退休、被开除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联合排查、同步处理,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禁止炒作案件机制。对贯彻执行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落实全国律协行业规范及我省即将出台的细化措施,督促律师谨言慎行,不发表不当评论。

3、完善律师收费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规范律师风险代理收费和防止有可以转变为风险代理的收费;加强代理收费指导、监督,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律所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落实收费公示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律所、律师乱收费查处力度。

4、完善执业监督机制。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关系,建立互督互评;健全律师职业道德培训机制,提升律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星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贺芸为副组长;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建强、办公室主任王泽锋为成员的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维德律师事务所,确定职责分工,统筹专项治理。

(二)加强督导。要把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同步开展,把专项治理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加强和规范律师队伍建设。

(三)加强引导。要及时报道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效。加强案例指导和经验交流。密切关注舆情,严格贯彻落实“三同步”原则,为专项治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全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清单

2、全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提示

3、律师事务所专项治理问题清单

4、学习教育和自查核查情况统计表

5、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情况统计表

6、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治理情况统计表      

方山县司法局

0二一二十九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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