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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7-29 15:43
为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督促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吕财监〔2024〕17号)要求,请被检查单位依法依规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方山县大武镇人民政府、方山县交通局、方山县职业中学校、方山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2023 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
三、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2024年7月29至2024年8月4日止。
联系人:李保平
电 话:03586022452
方山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