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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来源: 方山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7-02 15:09

  方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方政发〔2020〕9号)要求,2020年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3]11269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3809人相比,十年间减少31117人,减少21.64 %,年平均增长率-2.41%。 

  二、户别人口 

  共有家庭户[4]47162户,集体户1419户,家庭户人口为107640人,集体户人口为50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8     减少1.1人。 

  三、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0749人,占53.91%;女性人口为51943人,占46.0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6.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4.54相比上升2.41 

  四、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20929人,占18.57%;15-59岁人口为71722,占63.64%;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041人,占17.7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894人,占12.3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8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8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2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82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7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37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409上升1102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243上升104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410上升361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881上升32276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6]8.35上升9.06   年。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49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  减少3004人,文盲率[7]4.52%下降3.10%,下降了1.42个百分点。 

  、城乡[8]人口 

  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5018人,占39.95%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9.83[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674人,占60.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增加了8905人,乡村人口减少了40022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4.84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县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  重 

全  县 

112692 

100.00  

圪洞镇 

44489 

39.48 

马坊镇 

11201 

9.94 

峪口镇 

18927 

16.80 

大武镇 

23508 

20.86 

北武当镇 

4108 

3.65 

积翠乡 

4800 

4.26 

麻地会乡 

5659 

5.02 

    

  、流动人口[10] 

  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19726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为17047;省外流入人口为267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21907人,16-59岁人口为70744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此数据为县公安提供。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附件: